全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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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縣中國名。

1912年改全州為全縣。1935年,廣西省政府以全縣和興安縣地,新建資源縣。1949年11月間,中國人民解放軍第四野戰軍攻占全縣[1]。同年,全縣歸屬於桂林專區。1952年8月,撤消資源縣,五排區歸興安縣,其餘延東中峰梅溪等區劃全縣。1954年,又以全縣的延東、中峰、梅溪三區,興安縣的五排苗族自治區置資源縣。1959年改為全州縣

注釋[編輯]

  1. ^ 1949年11月22日 桂林解放. 人民網. [2014-04-1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4-04-16) (簡體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