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
外觀
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University of California, Los Angeles School of Law,簡稱 UCLA School of Law)是一所自1949年起在美國加州洛杉磯創設的法學院,附屬於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 該學院在《美國新聞與世界報道》的法學院排名里被評為第15名。[1] 該學院是加州大學系統中五所法學院之一。[2]
該學院第一任院長 L. Dale Coffman 招來了已經耄耋之年的哈佛法學院院長羅斯科·龐德,作為該學院第一名教授。[3] 剛開學的時候因為缺少院舍,該學院被迫在簡易大棚里上了兩年的課。1949年9月,龐德堅持在這樣的環境裡進行法學院歷史上第一次演講致辭,用的還是拉丁語。[4]
參考
[編輯]- ^ 存档副本. [2021-05-1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6-24).
- ^ 五所一共是:加州大學黑斯廷斯法學院、加州大學伯克利分校法學院、加州大學洛杉磯分校法學院、加州大學歐文分校法學院、加州大學戴維斯分校法學院。
- ^ Dan Gordon, "History of UCLA School of Law: A History of Innovation," UCLA Law Magazine, Spring 2004, 10.
- ^ William Warren, "50th Anniversary of UCLA School of Law," UCLA Law Magazine, Spring-Summer 2000, 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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