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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徽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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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徽猷
大明陝西右布政使
籍貫山東濟南府臨邑縣
出生嘉靖甲子十月十五日
逝世卒年不詳
出身
  • 萬曆十一年癸未科進士

李徽猷(?—?),字伯建,號振白,山東濟南府臨邑縣人,軍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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萬曆十年壬午科山東鄉試第十二名,萬曆十一年(1583年)癸未科會試第六十九名,登三甲第五十二名進士[1][2]。兵部觀政,本年授山西安邑知縣,丁憂歸。十六年復除湖廣京山縣,十七年調任直隸清苑縣知縣,十九年擢戶部主事,二十年蘇松監兌,二十二年四月與刑部主事陸夢履典雲南鄉試,本年升郎中。二十六年升山西參議兼僉事,二十七年閏四月調陝西西寧道副使,本年調河南副使,仍調陝西,二十九年升一級,三十年二月敘甘肅之功,加升右參政,仍管地方事,三年滿考,三十三年十月加右布政使,照舊管事,三十五年正月考察以貪污革職。

家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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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祖李望;祖父李卿;父李粹。母王氏;繼母秦氏;母朱氏[3]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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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明)張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續修四庫全書》史部第828冊. 
  2. ^ 魯小俊,江俊偉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漢:武漢大學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龔延明主編.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寧波: 寧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登科錄》之《萬曆十一年癸未科殿試登科錄》 
官銜
前任:
王政
明朝清苑縣知縣
萬曆十七年任
繼任:
趙鋌
湖廣沔陽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