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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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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體,從漢字字體的角度來看,是規定的標準字體,與草體相對。 秦朝,以小篆為正體字,以隸書為草體。 [1]西漢以隸書為正體,以楷書為草體。 [1]到了南北朝[2]楷書代替了隸書成為主要字體。 [1]楷書吸收了行書中對漢字的簡化,產生了簡化的楷書字體。 [1]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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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1.2 1.3 《筆跡鑒定學》李文 第132頁
  2. ^ 《古代漢語教程 修訂本 (上冊)》張世祿主編 嚴修副主編 楊劍橋修訂 第20頁

參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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