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僧綽
王僧綽 | |
---|---|
出生 | 423年 南朝宋 |
逝世 | 453年 南朝宋建康 |
職業 | 南朝宋侍中 |
王僧綽(423年—453年),琅邪臨沂(今山東臨沂)人。東晉宰相王導之後,南朝宋侍中王曇首之子。王僧綽在宋官至侍中,更得宋文帝倚重,至宋文帝晚年有意廢太子,王僧綽亦有預謀。但因宋文帝猶豫不決,太子劉劭先一步弒父登位,不久更發現王僧綽有參與廢立預謀,遂被殺害。
生平
[編輯]王僧綽為人好學且具分析思考力,熟悉朝廷典章制度,因自幼就有成就大事的氣度,當時眾人都視他為國家棟梁之才。十三歲時得宋文帝召見,其時其父王曇首已死,而王曇首本身亦是宋文帝寵臣,故王僧綽下拜哭泣,宋文帝亦很悲傷。王僧綽承襲父爵豫寧縣侯,並娶了宋文帝長女東陽公主劉英娥[1]。
王僧綽歷任司徒參軍、始興王文學、秘書丞、司徒左長史及太子中庶子等職。至元嘉二十六年(449年),王僧綽遷尚書吏部郎,掌選舉官員的權力。任內分辨人們品第,了解其人才幹以選出有才能之士,相當稱職。元嘉二十八年(451年),王僧綽遷侍中,掌機密事。其時,宋文帝已經在想身故後的事務,正因王僧綽年輕,就想委以大任,故此朝中大小事務都讓王僧綽參興。堂兄王微怕王僧綽權勢太盛,於是勸他削弱自己的權勢。王僧綽於是曾自求外任吳郡太守及廣州刺史,但都遭宋文帝拒絕。
元嘉二十九年(452年),太子劉劭與始興王劉濬等人行巫蠱之事被揭發,宋文帝先召王僧綽商討,至決定廢黜太子及始興王後就命王僧綽翻查以往廢太子及諸王的舊事作參考。其時劉劭打算作亂,在東宮為將士設宴,王僧綽亦秘密報告宋文帝。搜集好昔日廢立之事後,江湛及徐湛之亦知宋文帝要廢太子,於是分別推薦自己的女婿南平王劉鑠及隨王劉誕;而宋文帝則屬意寵愛的建平王劉宏。宋文帝在新儲君問題上猶豫未決,王僧綽於是說:「立太子的事,應由聖上你心意決定。臣認為這只應快快作決定,不能遲緩。應當決斷時不決斷,反而會承受其引起的禍患。希望以大義割斷恩誼,忽略小小的不忍心,否則就應對太子如最初一樣,不要讓太子生疑心。淮南王說:『密謀即使像將石頭丟進水中沉沒不見,吳越地區擅長游泳的人都能找到。』事情雖然是機密,但很易會洩露出去,不可以讓意發生,成了後世的笑話。」宋文帝答:「你可以說是能決斷大事的人。不過這件事很重大,不可以不三思而後行。而且庶人不久以前才死,人們會說我不慈愛呀。」王僧綽就答:「臣怕千年以後,人們都說陛下只會制裁弟弟,不會制裁兒子。」宋文帝聽後沉默[2]。江湛其時亦在,離開宮闕後就對王僧綽說:「你說話,不要太直接呀。」王僧綽卻說:「我也不想你這麼不直接。」
元嘉三十年(453年),劉劭率兵進攻臺城,弒殺宋文帝,江湛其時聞亂,感歎道:「沒有聽王僧綽說話,弄得如此境地。」亦被劉劭所殺。劉劭及後即位,並命令王僧綽作詔文大赦[3],轉吏部尚書。不久,劉劭檢查文帝巾箱及江湛書疏,得知王僧綽有參與密謀廢立之事,於是收捕並將其殺害,享年三十一歲。同年,劉駿討滅劉劭,即位後追贈散騎常侍、金紫光祿大夫,賜諡號愍。
性格特徵
[編輯]- 王僧綽雖然身任要職,但為人深沉有氣度,不會以自身才能去貶損他人。昔日其父王曇首與王華皆受宋文帝親任,不過王華子王嗣才能差劣,官位和待遇都不高。王僧綽卻曾對蔡興宗說:「我名位應該與新建(王嗣所承襲的爵位新建縣侯)一樣,而今我能有如此高的名位,都因為我與皇室結下姻親所致。」[4]
逸事
[編輯]- 王僧綽曾在太社西空地區域建屋,其地在東吳時是丁奉的宅第,但在其死後一家遭流放。東晉時先後是周顗、蘇峻、袁悅及章武王司馬秀的宅第,但他們都被誅殺。後來此地給了臧燾,他本人亦頻頻遇到不幸事,故此此地被稱為凶地。王僧綽認為屋宅沒有吉凶之分,於是請求在那建宅,豈料尚未建成居住就已經遇害。
家庭
[編輯]妻
[編輯]- 劉英娥,宋文帝女,東陽獻公主
子女
[編輯]孫
[編輯]註釋
[編輯]- ^ 《宋書·后妃傳·袁齊媯傳》:「生子劭、東陽獻公主英娥。」
- ^ 《宋書·王僧綽傳》:僧綽曰:「建立之事,仰由聖懷。臣謂唯宜速斷,不可稽緩。當斷不斷,反受其亂。願以義割恩,略小不忍,不爾便應坦懷如初,無煩疑論。淮南云:『以石投水,吳越之善沒取之。』事雖機密,易致宣廣,不可使難生慮表,取笑千載。」上曰:「卿可謂能斷大事。此事重,不可不殷勤三思。且庶人始亡,人將謂我無復慈愛之道。」僧綽曰:「臣恐千載之後,言陛下唯能裁弟,不能裁兒。」上默然。
- ^ 《宋書·劉劭傳》:劭即偽位,為書曰:『徐湛之、江湛弒逆無狀,吾勒兵入殿已無所及,號惋崩衄,肝心破裂。今罪人斯得,元兇克殄,可大赦天下。改元嘉三十年為太初元年。文武並賜位二等,諸科一依丁卯。』初使蕭斌作詔,斌辭以不文,乃使侍中王僧綽為之。
- ^ 僧綽嘗謂中書侍剆蔡興宗曰:「弟名位應與新建齊,超至今日,蓋由姻戚所致也。」
延伸閱讀
[編輯][在維基數據編輯]
參考資料
[編輯]- 《宋書·王僧綽傳》
- 《南史·王僧綽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