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再天
王再天(1907年12月—2006年8月5日),原名那木吉樂舍楞(蒙古語:Намжилсүрэн),又名王星三,男,蒙古族,內蒙古科爾沁左翼中旗架瑪吐新河村人,中國政治人物。[1]
生平
[編輯]早年生涯
[編輯]王再天1907年12月生於內蒙古哲里木盟科爾沁左翼中旗的一個蒙古族農民家庭。12歲時,被迫進入達爾罕王府當奴隸。民國14年(1925年),王再天逃出王府,參加東北軍。後畢業於東北軍講武堂炮兵科。此後先後在東北陸軍炮兵司令部、鄂豫皖三省剿匪總司令部、國民政府軍事委員會委員長武昌行營、西北剿匪總司令部擔任副官,少校聯絡參謀等職務。[1][2]
情報活動
[編輯]1931年九一八事變後,王再天從事抗日救亡活動。1936年參加革命,同年7月參加中國共產黨。他作為張學良的聯絡參謀,在東北軍中高級將領中進行工作,並向張學良推薦了「抓蔣英雄」劉桂五等一批將領,為「西安事變」的發生作出了貢獻。1936年至1939年,歷任中共東北軍上層工作委員會委員、中共東北軍第五十一軍工作委員會委員,先後以東北軍五十一軍副官、參謀,第五戰區第二路游擊司令部參謀長的身份為掩護,在陝西、江蘇、山東、河南等地從事中共地下工作。他在東北軍中宣傳中國共產黨的抗日民族統一戰線政策;參與組建統一戰線形式的抗日游擊隊,並任參謀長;發展中國共產黨的組織;還多次營救、保護中共東工委成員,借東北軍的力量在日軍進行的「掃蕩」中保護了中共山東分局機關。[1]
1939年身份暴露後,1939年9月,王再天被中共山東分局派赴延安。1940年秋,入中共中央社會部訓練班學習。畢業後,任中共中央情報部副科長,後奉派赴陝甘寧邊區保安處、交際處,任秘密工作負責人。在其領導下,獲取了國民黨特務的電報密碼,並親自成功破解,為中共領導的軍隊後來破譯國民黨軍隊的電訊情報奠定了基礎。在延安期間,王再天參加了整風運動。[1]
1945年抗日戰爭勝利後,王再天被派往中國東北,任冀熱遼軍區及熱河省交際處處長,負責軍調處承德執行小組的秘密保衛工作。[1]1946年8月承德交際處撤銷,負責護送軍調執行小組的美、蔣兩方代表由承德經圍場、多倫,9月初到達張家口。行前,冀熱遼中央分局電告晉察冀中央局王再天到張家口後向晉察冀中央局報到另行分配工作。
回到內蒙古
[編輯]晉察冀中央局秘書長雷經天以王再天是蒙古族,並一直搞社會部工作,烏蘭夫再三向晉察冀中央局要人,主張王再天調任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社會部部長。因內蒙古自治運動聯合會社會部還未組建,王再天找晉察冀中央局秘書長雷經天要求再派副部長及處級幹部。晉察冀中央局選派了楊平和肖誠。1946年秋張家口撤退前的4、5天王再天由解放飯店搬到自治運動聯合會機關所在地,與烏蘭夫詳談。烏蘭夫說:「社會部的工作,到貝子廟以後,首先辦訓練班, 解決幹部缺乏的當務之急。」「我抓全面工作,事情很多。再兼軍事部部長,忙不過來。希望你把軍事部的工作先管起來,兼軍事部副部長職務。」烏蘭夫知道王再天是中央社會部調來的幹部,又在部隊工作過,希望王再天把軍事部的工作搞好。這時的軍事部人員不多,只有4、5個年輕人做具體工作,下面既沒有處、也沒有科。李秀山任旅長的內蒙古人民自衛軍騎兵獨立旅和烏力吉敖喜爾任支隊長的內蒙古人民自衛軍騎兵第4支隊保衛察盟和烏盟西部邊界。臨撤出張家口時,聶榮臻指示:聯合會撤到貝子廟後,第一直接受冀熱遼中央分局領導,因為晉察冀中央局進入阜平老區後聯繫就不方便了;第二,可以直接同外蒙古發生聯繫,聯合會靠近蒙古邊界一帶活動,遇有困難,有所依託。晉察冀中央局發給聯合會一部電台、配備電台台長劉子義及一名報務員、一名譯電員。這是聯合會第一部可以同上級直接聯繫的電台。1946年9月23日,烏蘭夫、劉春、奎璧、王鐸、王再天等帶領少數機關幹部、機要人員、電台、文書檔案等,分乘三輛大卡車、一輛小汽車撤出張家口,途經太僕寺左旗、化德、蘇尼特旗、西阿巴嘎等,次日到貝子廟。楊平任錫察工委委員、工委社會部長。肖誠任錫察工委社會部副部長,1947年1月關起義犧牲後帶領一批幹部到察盟工作,任察盟工委副書記兼社會部長、公安處長。1948年12月7日察盟分會主任蘇劍嘯、肖誠一行25人在返回察盟途中,於阿巴嘎旗沙布日台與胡圖凌嘎數百名匪徒遭遇,激戰一天,蘇劍嘯、肖誠等17人犧牲。
1947年,內蒙古自治政府成立,他在烏蘭夫的領導下,為自治政府的成立做了大量工作。自治政府成立時,他出任內蒙古自治政府委員兼政府辦公廳廳長,內蒙古共產黨工作委員會委員、常委、社會部長,內蒙古軍區副司令員。1948年底,兼任內蒙古剿匪總指揮,奉命在錫林郭勒盟、察哈爾盟草原指揮部隊剿匪,在國民黨軍隊攻打中共領導下的錫林郭勒盟、察哈爾盟領導機關所在地的情況下,指揮僅有的警衛隊及機關工作人員,設「空城計」應戰,隨後調部隊成功出擊。[1]
1949年10月,王再天作為代表出席了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第一屆全體會議。[1]
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王再天曆任中央人民政府民族事務委員會委員,中共中央內蒙古分局委員、常委、統戰部長兼紀律檢查委員會書記,內蒙古軍區副司令員(主持日常工作),內蒙古自治區人民政府委員、政法委員會主任兼公安部長,內蒙古人民檢察署檢察長,內蒙古公安部隊司令員、政治委員。1954年至1967年,擔任內蒙古自治區政府副主席,同時還兼任政府外事辦公室主任、治沙委員會主任、邊防委員會主任。1960年至1967年,擔任中共內蒙古自治區黨委書記處書記,同時兼任黨委政法小組組長、人民武裝委員會主任等職務。[1]
其間,1951年王再天出席全國公安會議。同年赴蒙古人民共和國參加蒙古國慶30周年慶祝活動,此為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派出的第一個的國家級代表團。1956年,王再天作為中央代表團副團長(團長為陳毅)赴西藏參加西藏自治區籌備大會。
文化大革命期間,王再天受到冤屈,遭到迫害及打擊,被停職、關押。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王再天任內蒙古政協黨組副書記、副主席,任內協調解決了大量歷史遺留問題。[1]
王再天70歲開始「掃詩盲」、練書法,後成為中國書法家協會會員。1985年,王再天離職休養。[1]
他是中國人民政治協商會議內蒙古自治區第四屆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席,全國政協第一屆全體會議代表,第一、二、三屆全國人大代表,中國共產黨第八次全國代表大會代表,第五屆全國政協常委,曾獲二級獨立自由勳章、一級解放勳章。[1]
2006年8月5日,王再天病逝,享年99歲。[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