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至內容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第1822號決議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聯合國安全理事會
第1822號決議
日期2008年6月30日
會議5928
編號S/RES/1822([ 文件])
主題Threats to international peace and security caused by terrorist acts
投票
15票贊成
0票反對
0票棄權
結果通過
安全理事會理事國
常任理事國
非常任理事國

聯合國安理會1822號決議》是聯合國安全理事會於2008年6月30日在第5928次會議上通過的一項決議

該決議重申將繼續對蓋達組織烏薩馬·本·拉丹塔利班及其他被列入聯合國安理會1267號決議聯合國安理會1333號決議編制的綜合名單中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繼續制裁,並表示欣見聯合國秘書長在秘書處內指定一位協調人負責處理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從上述綜合名單中除名的申請。

該決議還表示鼓勵各國向1267號決議專設委員會點名舉報各個人、團體、企業和實體,供其列入綜合名單,並規定了列名和除名的相應程序。

參見

[編輯]

外部連結

[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