薛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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薛紹(661年—689年),字河東郡汾陰縣(今山西省運城市萬榮縣)人,出自河東薛氏西祖第三房,唐朝官員。駙馬,城陽公主與駙馬光祿卿薛瓘的次子,娶舅舅唐高宗武則天之女太平公主為妻。

生平[編輯]

唐高宗顯慶六年(661年)出生。開耀元年(681年)秋七月,太平公主嫁給了薛紹,從興安門南邊直到宣陽坊西邊火炬接連不斷,路邊的槐樹大部分都被燒死了。薛紹的大哥薛顗認為太平公主受到的恩寵太盛而十分擔憂,於是向堂叔祖薛克構詢問,薛克構回答說:「皇帝的外甥娶公主是國家舊有的典章制度,如果謙恭謹慎的行事,又有何妨?可是有德之士會討厭家中有傲慢的媳婦,所以俗話說:『娶媳婦娶了公主,就是把官司娶回家了。』不能不為此感到害怕。時間久遠的有平陽公主鄂邑公主,因為怪異反常的事而敗家喪身,近的有新城公主晉安公主,為時人引以為誡。我聽說新城公主是因病而亡,她的丈夫卻被牽連受到殺戮污辱。晉安公主的醜事上報後,皇帝下詔審問她的事情,汴州司法李思禎、有司御獨孤元康等人因為骯髒的情況同時被流放、杖殺的有11人。性醜聞居然可以這樣,除非天生有美德的女子嫁給才德出眾的人,否則想要不碰上災禍太難了[1][2]!」薛顗非常害怕,卻不敢阻撓這場婚事,而薛紹最終死於責罰[3]

當時,武則天嫌棄薛紹哥哥薛顗的夫人蕭氏和薛緒的夫人成氏不是貴族,想要讓薛家將兩人休妻,說:「我女兒怎麼可以和農夫家的女兒做妯娌!」有人說:「蕭氏是蕭瑀的侄孫女,國家原先的姻親。」武則天才停止[4]

婚後,薛紹累官至右玉鈐衛員外將軍[5]垂拱四年(688年),長兄薛顗參與唐宗室李沖的謀反,武則天下令將薛顗處死,此事牽連到事前不知情的薛紹。永昌元年(689年),薛紹囚於河南獄中,因為帝婿身份不施死刑[5],「杖一百,餓死於獄」[6],虛歲二十九。當時太平公主正懷著第四個孩子。載初元年(690年)七月太平公主嫁給了表兄武攸暨

唐中宗神龍二年(706年)正月,唐中宗為薛紹平反,恢復官爵並令所司以禮改葬,正月景子朔廿二日丁酉,薛紹歸葬於雍州咸陽縣薛瓘墓旁,長子云麾將軍、行右千牛衛中郎將、衛國公薛崇胤和次子正議大夫、行尚輦奉御薛崇簡主持安葬。

墓地和墓誌[編輯]

2019年12月17日,陝西省考古研究院公布太平公主駙馬薛紹墓於咸陽空港新城發現。

參考資料[編輯]

  1. ^ 《資治通鑑·卷第二百二》:秋,七月,公主適薛氏,自興安門南至宣陽坊西。燎炬相屬,夾路槐木多死。紹兄顗以公主寵盛,深憂之,以問族祖戶部郎中克構,克構曰:「帝甥尚主,國家故事,苟以恭慎行之,亦何傷!然諺曰:『娶婦得公主,無事取官府。』不得不為之懼也。」
  2. ^ 《冊府元龜·卷七百八十八·總錄部 智識》:薛克構為戶部郎中。族子紹,城陽公主子也,尚太平公主。紹之將婚也,兄顗以公主寵盛,深憂之,以問克構。克構曰:「帝甥尚主,由來故事。若以恭慎行之,亦何懼也!然室有傲婦,善士所惡。故鄙諺曰:『娶婦得公主,平地買官府』。遠則平陽、蓋主,妖孽致敗;近則新城、晉安,為時所誡。吾聞新城以病而卒,夫子受其戮辱。晉安之丑跡上聞,有敕推案其事,汴州司法李思禎、有司御獨孤元康等,以穢污之狀同時流配、杖決者十有一人。帷薄彰露有如此者,非夫天資淑德,以配君子,欲求無患者難矣哉!」顗雖大懼,而竟不敢言。
  3. ^ 《新唐書·卷一百九十七·列傳第一百二十二》:子克構,有器識,永隆初,歷戶部郎中。族人黃門侍郎顗,以弟紹尚太平公主,問於克構,答曰:「室有傲婦,善士所惡。夫惟淑德,以配君子,無患可矣。」顗不敢沮,而紹卒誅。
  4. ^ 《資治通鑑·卷二百二》:天后以顗妻蕭氏及顗弟緒妻成氏非貴族,欲出之,曰:「我女豈可使與田舍女為妯娌邪!」或曰:「蕭氏,瑀之侄孫,國家舊姻。」乃止。
  5. ^ 5.0 5.1 新唐書·卷八十·列傳第五》越王貞……顗,駙馬都尉瓘之子,母城陽長公主,封河東縣侯。紹尚太平公主,擢累右玉鈐衛員外將軍,以主婿不加戮,餓死河南獄。
  6. ^ 《資治通鑑》卷20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