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季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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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季同(8世紀?—824年8月9日),唐朝京兆長安人,許孟容之弟。

許季同開始署西川韋皋府判官。劉辟反唐,許季同棄妻兒歸京,拜監察御史。許季同為長安縣令京兆尹元義方責備他們不能按時交租賦,要拘禁二縣縣吏,將要問罪。萬年縣令杜羔等苦苦辯白,京兆尹不放。杜羔去見宰相,請轉任散官。唐憲宗派遣宦官問情況,他回答京兆府政令苛細,遵守民力不堪。下詔許季同、杜羔全部免官,京兆尹奪俸三月。後來許季同轉任兵部郎中。許孟容為禮部侍郎,改任許季同為京兆少尹。京兆尹元義方出為鄜坊觀察使,劾奏宰相李絳與許季同舉同年進士,任官數月就被改任。唐憲宗問李絳,李絳說:「進士、明經,一年考中大抵百人,吏部得官至千人,私下稱為同年,本不是親舊。現在許季同為兄長避嫌改任少尹,豈是臣所助?忠臣事君,不以私害公,任官有才,雖親舊也當任用。避嫌不用,是臣下謀身,不是天子用人之意。」皇帝同意了。許季同後任宣歙觀察使,擔任大理卿時,李渤彈劾他應考中下。長慶元年(821年)十月廿六,以秘書監許季同為華州刺史,充潼關防禦、鎮國軍使。長慶二年(822年)十月廿二,以前華州刺史許季同為工部侍郎。長慶四年(824年)七月十一太子賓客許季同去世。

參考文獻[編輯]

  • 新唐書》卷162 列傳第87
  • 《新唐書》卷118 列傳第43
  • 《新唐書》卷172 列傳第97
  • 舊唐書》卷16 本紀第16
  • 《舊唐書》卷17上 本紀第17上
  • 《舊唐書》卷171 列傳第1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