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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惠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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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惠東(1900年—1954年),河北武清人,中華民國政治人物,中國國民黨北平市的地方實力派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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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惠東早年自北京大學政法系畢業,在校期間曾參加五四運動。1925年,許惠東加入中國國民黨北伐結束後,他歷任中國國民黨河北省武清縣黨部書記長、中國國民黨河北省黨部民運科科長。1935年到1938年,他任華北抗日協會副主任。1939年起,他歷任河北抗日遊擊司令部戰地處長、冀東22縣行政專員。1940年,中國國民黨中央組織部任命他為平津兩市黨務特派員,任內組織了北平天津、冀東地區、開灤煤礦等地的中國國民黨地下組織。1941年底,他被撤職。1942年到1944年夏,他歷任第一戰區少將高參,第三十九集團軍總參議兼洛陽辦事處處長。1944年11月,他任中國國民黨北平市黨務特派員、政治特派員、軍事特派員。

1945年,他當選中國國民黨中央執行委員會委員。1945年3、4月間,許惠東到重慶參加中國國民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途經山西時被日本當局逮捕,遭到刑訊,直到日本投降後才被釋放。1945年10月,他任中國國民黨北平市黨部主任委員,1946年4月被免職。此後不久,他任北平市臨時參議會副議長。1947年秋,他作爲北平地方實力派擊敗代表中央勢力的谷鍾秀當選北平市參議會議長,任內發生了北平七·五慘案,他被東北學生視爲慘案責任人之一。1947年冬,他當選第一屆國民大會代表。他和北平方面的李宗仁傅作義在政治上相互支持,以抗衡國民黨中央,他曾支持李宗仁孫科競選中華民國副總統。1948年秋,他任華北人民和平促進會會長,促進了北平和平解放。其間,1949年1月17日夜,他曾到何思源宅議事,次日凌晨何思源宅被炸彈炸毀,他因已經離開而未遭傷害。北平和平解放後,應東北學生要求,人民政府將他逮捕,關押在地方法院看守所,從事學習和輕微勞動,1954年,許惠東在看守所內因突發腦溢血而去世。

許惠東去世後,地方法院書面通知其家屬,稱許惠東本人已死,其歷史問題人民政府不再追究。1984年,政府根據他對北平和平解放的貢獻,決定將其按起義、投誠人員對待,撤銷1954年6月21日中國人民解放軍北京市軍事管制委員會軍法處對許惠東的裁定。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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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許兆林,記解放前平津地區的風雲人物許惠東,北京文史資料選編(第28輯),第218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