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陸路交通局
馬來西亞政府機構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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陸路交通局 | |
Jabatan Pengangkutan Jalan (JPJ) Road Transport Department Malaysia | |
機構概要 | |
成立時間 | 1946年4月1日[1] |
機構類型 | 政府機構 |
機構駐地 | Aras 3-5, No. 26, Jalan Tun Hussien, Presint 4,Pusat Pentadbiran Kerajaan Persekutuan, 62100 WP Putrajaya |
隸屬部長 | 交通部長:陸兆福 |
上級部門 | 馬來西亞交通部 |
網站 | 陸路交通局官網 |
馬來西亞陸路交通局(馬來語:Jabatan Pengangkutan Jalan,英語:Road Transport Department Malaysia;簡稱「JPJ」)是馬來西亞交通部屬下的政府部門。
歷史
[編輯]1937年以前、馬來亞未獨立之時,馬來聯邦地區由聯邦警察負責管制交通工具,而馬來屬邦則沒有對交通工具進行管理。直到1937年馬來聯邦法案通過後,馬來亞地區的交通部門隨即成立。成立初期,交通部只有控制和發放公共運輸企業執照的權利。[1]
1946年4月1日陸路交通局正式成立,交通部的權利也獲擴展,能夠為當地交通工具進行註冊及檢驗。1958年和1987年《陸路交通法令》使馬來西亞的交通管制系統獲得提升。陸路交通局於1990年代期間重組其內部部門結構,以提高效率並迎合新時代的需求。[1]
如今,陸路交通部為馬來西亞交通部下的一個主要單位,職責是為機動車輛擁有者提供櫃檯服務,其中包括申請或更新駕駛執照,作業程序則需按照1987年《交通運輸法》賦予該局的權利執行。自成立以來,陸路交通局為了確保道路使用者的安全,採取了法律行動以對付違法駕駛者[1]。
2018年9月1日,陸路交通局從武裝部隊基金局接管兩家負責自動執法系統(AES)的私人公司即ATES和BETA TEGAP,並分階段支付5億5000萬令吉[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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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註:非官方翻譯。
陸路交通局總局長 | |||||||||||||||||||||||||||||||||||||||||||||
陸路交通局副局長(規劃和運作) | 陸路交通局副局長(管理) | ||||||||||||||||||||||||||||||||||||||||||||
執法 交通工具執照 機動車輛工程 駕駛執照 | 企業和戰略規劃 財務 信息技術 稅務 管理服務 | ||||||||||||||||||||||||||||||||||||||||||||
學術 | 廉正 | ||||||||||||||||||||||||||||||||||||||||||||
各州陸路交通局局長 | |||||||||||||||||||||||||||||||||||||||||||||
職責
[編輯]馬來西亞陸路交通局負責發行與售賣馬來西亞車牌號碼,部分特殊車牌則通過拍賣方式銷售。陸交局也負責管理車輛登記,並發放摩托車、汽車、羅里等駕駛執照予通過駕照考試者。其他職責還包括執行和管理道路規則、設立路障、監控違規與重型車輛、管理車輛貿易許可證、對違規交通工具進行罰款等[5]。
道路安全管理系統
[編輯]自動執法系統(英語:Automated Enforcement System,AES)計劃是因應目標為減少車禍死亡人數的《道路安全計劃》(2006至2010年)而設立的,其宗旨為制營造安全的駕駛環境。現階段此系統能夠偵測闖紅燈與超速兩項犯規行為,並通過設在路旁的攝像機攝下犯規車輛的照片。該照片會被即刻傳送至系統控制中心,系統經過自動信息處理後就能確定照片中的車輛和駕駛者。之後,系統將會自動發出罰單,郵寄給違規駕駛者。如果違規駕駛者在期限內未償還罰款的話,系統就會自動將欠款案件移交交通法庭,讓該庭做出裁決。通過自動執法系統,有關單位可以24小時無間斷、且在無人干預下監督駕駛者的行為,同時可減少相關執法人員的數量,並避免產生執法失誤等問題。自動執法系統的攝像機往往在、設置於車禍黑區,駕駛人上因為不願收到罰單而選擇遵守交通規則,因此可降低車禍的發生率。[6]
交通違規記分制(馬來語:Kesalahan Jalan Raya,KEJARA)則是一項根據1997年《摩托車違例記分法案》制定的制度,是摩托車駕駛員的違規駕駛扣分系統。其目的是提高駕駛員的意識、紀律、責任,並有助於減輕政府的工作負擔[7]。
2017年4月15日自動感知安全系統(英語:AWareness Automated Safety system,AWAS)正式執行,該系統結合了自動執法系統(AES)及交通違規記分制(KEJARA),駕駛人士一旦違反交通規則如闖紅燈或超速,將面對罰款及記分的雙重懲罰[7]。
2018年9月1日,陸路交通局全面落實AWAS系統,被該系統偵測到超速或闖紅燈的違規司機,一律得在罰單發出的60天內,繳付300令吉罰款。該系統下的罰單不會被豁免繳付或得到折扣。除了罰款之外,違規者也會遭到記分,除了持臨時駕照(「P」牌)的駕駛者之外,任何駕駛者只要第二次累計滿20分或以上,其駕照就會被被凍結。持臨時駕照(「P」牌)的駕駛者只要首次累計20分或以上,其駕照就會直接被吊銷。接獲罰單者若沒有在規定時間內繳付罰款,將被控上法庭,而缺庭者將被列入黑名單,並禁止進行與陸路交通局有關的一切事務,直到其案件解決為止[8]。
持駕照者 | ||
計分 | 行動 | 備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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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20分 | 給予警告 | 計分取消 |
第二次20分 | 凍結6個月到8個月 | 計分取消 |
第三次20分 | 凍結8個月到10個月 | 計分取消 |
第四次20分 | 凍結10個月到12個月 | 計分取消 |
持臨時駕照者 | ||
首20分及以上 | 直接吊銷 | 計分取消 |
- 持有正式駕照者:5 年內被凍結 3 次,駕駛執照將被永久吊銷,且不准在一年內駕駛或再考取駕駛執照。
- 持有臨時駕照者:累計滿首個 20 分後就直接被吊銷駕駛執照
序 | 交通違規類型 | 車輛(貨車及巴士除外) | 貨車及巴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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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吸毒、醉酒駕駛 | 10分 | 10分 |
2 | 在酒精測試超標狀態下駕駛 | 10分 | 10分 |
3 | 不顧及他人安全及魯莽駕駛 | 10分 | 10分 |
4 | 不配合警察進行呼吸測試 | 10分 | 10分 |
5 | 不配合警察指示,不提供測試樣本,如尿液、血液及呼吸樣本 | 10分 | 10分 |
6 | 危險駕駛承載物品的車輛 | - | 10分 |
7 | 車輛未經允許,載有超出車身範圍的物品 | - | 10分 |
8 | 車輛承載物品外洩或掉落 | - | 10分 |
9 | 使用不符合標準的車輛載送物品 | - | 10分 |
10 | 罔顧或不遵守執法人員的指示 | 4分 | 6分 |
11 | a)闖紅燈[10] | 4分 | 6分 |
b)車輛沒有遵守在路口停下的訊號燈 | 4分 | 6分 | |
c)車輛沒有遵守時速限制 | |||
— i)車輛沒有遵守時速限制,時速超過40公里 | 4分 | 6分 | |
— ii)車輛沒有遵守時速限制,時速超過25至40公里 | 3分 | 5分 | |
— iii)車輛沒有遵守時速限制,時速超過1至25公里 | 2分 | 4分 | |
12 | 闖紅燈 | 4分 | 6分 |
13 | 超速駕駛 | ||
時速超過40公里 | 4分 | 6分 | |
時速超過25至40公里 | 3分 | 5分 | |
時速超過1至25公里 | 2分 | 4分 | |
14 | 雙線超車 | 4分 | 6分 |
15 | 超載物品 | - | 6分 |
16 | 公交車超載 | - | 6分 |
17 | 濫用緊急車道 | 4分 | 6分 |
18 | 在左邊車道超車 | 4分 | 6分 |
19 | 沒有讓路給特准及優先車輛 | 3分 | 5分 |
20 | 開車時使用手機或通訊配備 | 3分 | 5分 |
21 | 公交車輛霸占右邊車道 | - | 4分 |
22 | 沒系安全帶 | 3分 | 3分 |
一旦被扣滿100分,駕駛者將被吊銷或取消駕駛執照,分數將永久記錄在系統,無法上訴和改變。
駕考系統
[編輯]駕考系統是馬來西亞政府規定駕駛人士取得駕照前必須經過的考駕程序。馬來西亞駕照是由陸路交通局所發出的,陸路交通局負責提供駕駛考試和發放駕照,學車是由各別駕駛學院所負責。
參考文獻
[編輯]- ^ 1.0 1.1 1.2 1.3 Sejarah JPJ Malaysia. 馬來西亞陸路交通局. [2018-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2-25) (馬來語).
- ^ 陆兆福:罚金全属LTAT.销AES罚款.国库没损失. 星洲網. 2018年8月18日 [2018年8月1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9月28日).
- ^ Description Of Road Transport Department Malaysia's Logo. 馬來西亞陸路交通局. [2018-08-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09-25) (英語).
- ^ Road Transport Department. 馬來西亞陸路交通局. [2018-08-28].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9-01-23) (英語).
- ^ Penubuhan JPJ. pekhabar.com. [2018-07-0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31) (英語).
- ^ AES系统. [2018-07-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07-07).
- ^ 7.0 7.1 KEJARA系统(马来语翻译). [2018-07-07].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21).
- ^ 8.0 8.1 扣分制正式開跑-5年內3次凍結-吊銷駕照. 中國報. 2018年9月3日 [2018年9月3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4月26日).
- ^ 交通違規行為记幾分-詳情看這裡. 中國報. 2018年9月3日.[永久失效連結]
- ^ “未列awas违规行为”.陆兆福:闯黄灯不扣分. 星洲網. 2018年9月6日 [2018年9月6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8年9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