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類:清朝道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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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省道員

國初定。各省設布政使左右參政參議曰守道。設按察使副使僉事曰巡道。有兼轄全省者。有分轄三四府州者。或兼兵備。或兼河務。或兼水利。或兼提學。或兼茶馬屯田。或兼糧儲鹽法各以職事設立。無定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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