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討論:楊茜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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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怡和周麗淇同一天生日,為甚麼「值得一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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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人同一天生日,根本就不足為奇。試試看一下8月30日條目的中文版英文版,隨隨便便都找到一大堆這天生日的人,同在1979年出生的名人更至少有4名之多。假如二人有莫大關連,比如說有多次近身合作的機會(如同一歌唱組合),那麼同一天生日還有點點值得一提。但楊怡和周麗淇只不過是同一家電視台而已,連同一劇集合作的機會都沒有,那究竟同一天生日有甚麼「值得一提」?如有興趣從數學角度研究的話,可看看生日悖論條目,就知道同一天生日產生的「巧合」只是源於我們的誤解。如果把所有這些所謂「巧合」都寫進維基的話,我肯定每個人的條目都有這段「值得一提」。兩個人名字不同,擔演的劇集不同,我不明白有甚麼混淆之處,誰會因為她們同一天生日而混淆?請記著,維基百科不是不經篩選的資訊收集處,有興趣知道某某人和誰同一天生日的人,自會按其生日日期的條目,不須列於其本人條目之中。--Supernorton (留言) 2008年8月26日 (二) 02:19 (UTC)[回覆]

請諸位IP用戶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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莫編輯戰 維基不是你們的遊樂場。這個版本 修改用詞之後 可能更合適一點,更符合維基的方針 更中立。這編輯我昨天就看到了 若是認為有問題 當時就會回退過去並直接警告了。—我是火星の石榴 (留言) 2010年2月21日 (日) 07:22 (UTC)[回覆]

有關本次的票數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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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的建議是,不管是誰,是否IP用戶都好,建議你們先在討論頁討論好了,有結果了,再決定正文怎麼寫,否則繼續這麼戰下去,只能再叫管理員過來,再次全保護,而且看現在這樣子,無限期都可能,或者至少是以年為單位的。--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3年1月10日 (四) 01:51 (UTC)[回覆]

請代新加一項 來源我的2012中有提及 演出作品 電視劇(無綫電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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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日-10月23日 |京城教一 |犯人

楊怡怎會有1.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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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在google搜尋楊怡身高,結果......

https://www.google.com/search?q=%E6%A5%8A%E6%80%A1%E8%BA%AB%E9%AB%98&oq=%E6%A5%8A%E6%80%A1%E8%BA%AB%E9%AB%98&gs_l=serp.12..0.1063.1063.0.1672.1.1.0.0.0.0.97.97.1.1.0...0.0...1c.1.14.serp.S5wBpCzj4T4

她沒1.65cm嗎......????我高他3米..... --Invincible king留言2013年5月20日 (一) 13:40 (UTC)[回覆]

汗,還以為wiki出問題了 google,5尺5寸=165cm 妥妥的--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13年5月21日 (二) 03:09 (UTC)[回覆]

建議改名:「楊怡」→「楊茜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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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怡」 → 「楊茜堯」:理由同羅子溢--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2月4日 (五) 02:24 (UTC)[回覆]

(-)傾向反對 她姐自己說,她都需要很長時間去適應(經常叫錯)。花了40w改名,主因是為了斷老公的桃花...
(!)意見另,現在每篇報道一提這倆人,後面必須跟一個注釋。圈內改名的人多不勝數,你見過其他人有這種需要麼?(比如周勵淇都改了幾次了?)--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20年12月4日 (五) 05:46 (UTC)[回覆]
@Red16改名原因不是我們的考慮因素。「楊怡」一名已屬過期資訊,頂多只能是重定向而已,報導裡也只是加個括號再原名楊怡,就代表該並非主要用名,不應再作為條目名稱。這等同於當年梁烈唯改名梁競徽一樣,初期總會有一段適應期,大家還會叫舊名,但事實上「梁烈唯」一名已經屬過期資訊,報導也不會就直接以舊名稱呼。而周勵淇條目名稱也是沿用新名,改幾次我們就得改幾次。除非人物只是改本名(例如身分證上的名稱)而維持藝名的話,而條目名稱是藝名才可以不改。--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2月4日 (五) 23:06 (UTC)[回覆]
(:)回應 現在身份證上是什麼,我們也不知道(只是本人說改了,這個我們相信,問題是我們不知道這範圍是多大,如果還牽涉族譜的話,上面改不改?這可是大事)。沒人把身份證原件拿給大眾看。所謂媒體,其實更多是出於對本人的尊重而已,完全可以用舊的(出律師信?)。本人都說了,無論叫什麼名,我們仍然是你們心目中的我們。說白了,姓名只是個代號(但是一旦真行動之後,後面爆發的編輯戰、移動戰卻是實實在在的麻煩)--我是火星の石榴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04:09 (UTC)[回覆]
那麼既然已經決定改名,那使用新名字作為條目名更為合理,而舊名則較適合作為重定向。--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2月5日 (六) 12:31 (UTC)[回覆]
( ✓ )同意:如果需要堅持,那我就不勉強了。183.171.112.42留言2020年12月5日 (六) 13:23 (UTC)[回覆]
(-)反對。「楊怡」仍然是廣泛接納的名稱,且屬於較常用且普遍使用來稱呼此人的名字。它不屬於錯誤資訊或過時資訊,應保留此歷史名稱。除非改名前後引起巨大關注、舊名有爭議、涉及國際外交關係(如國家元首更名)或新名已成普遍而廣泛接納的名稱,否則人物更改姓名後,強烈不建議移動。以上是我的觀點。另引述閣下在talk:羅子溢的發言,您認為「在改名後繼續使用舊名稱呼此人物會等於錯誤內容」,是不正確的。正如上面提到,舊名根本不屬於錯誤或過時資訊。您也可以看看有多達480頁連結至本條目,當中只有不到10條條目連結至楊茜堯。既然您認為是錯誤資訊,應該先動手把那些連結更正,否則以您的角度來看會有400多條目記述這一錯誤資訊。--Bookwith留言2020年12月6日 (日) 12:10 (UTC)[回覆]
您的論點錯誤,在改名前的事情使用舊名的情況並無問題,移動也不代表不可放重定向。歷史名稱不應作為條目名,但符合作為重定向的標準。--LuciferianThomas留言 2020年12月7日 (一) 05:36 (UTC)[回覆]
(:)回應 說得有道理。183.171.114.89留言2020年12月7日 (一) 07:54 (UTC)[回覆]
@LuciferianThomas 不對,如果這人有兩個名字,最好以條目建立時所使用的名稱作為條目名,不需要移動。另一名稱則建立重新導向,但可在條目序言加上這名稱。如果不是這樣,很容易出現移動爭議。--Bookwith留言2020年12月8日 (二) 06:21 (UTC)[回覆]

建議改名:「楊茜堯」→「楊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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楊茜堯」 → 「楊怡」:無視討論頁反對意見下,強行通過的移動請求--Bookwith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04:04 (UTC)[回覆]

(-)反對:看不出有什麼必須使用舊名做為條目名稱的理由。--Iokseng留言2021年1月23日 (六) 11:42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