討論:陳一發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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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分類[編輯]

首先條目內容描述了有關(名字內也並沒有說定性為違反)此法律的事件所以包含了那個分類(所以我問你具體哪一條寫了不能這樣,我還可以說請你看分類方針去吧),其次內容都說了「在鬥魚宣布封禁陳一發兒的直播間後,中國大陸各大音樂網站也將陳一發兒的歌曲全數下架,同時中國大陸的視頻網站將涉及到陳一發兒的片段全部進行刪減(或下線)處理。」可能大陸社會環境對審查的理解與我對censorship的理解不一樣,自我閹割不是審查。你們高興就好。隨你去吧,浪費時間,僅此記錄我放分類的原因。—wi24rd 留言 2019年2月28日 (四) 10:39 (UTC)[回覆]

編輯請求 2019-05-09[編輯]

請求已拒絕

陳一發公交車上偷拍其他女性裙底,並公開發布在自己的微博上稱發福利,來源:http://wemedia.ifeng.com/71769420/wemedia.shtml--2600:387:6:80F:0:0:0:26留言2019年5月10日 (五) 04:58 (UTC)[回覆]


人物爭議增加內容[編輯]

2013年3月18日,陳一發在公交車上偷拍其他女性裙底,並發布到自己的微博上稱發福利[1][2]—以上未簽名的留言由18.194.59.242對話)於2019年5月16日 (四) 17:05 (UTC)加入。[回覆]

編輯請求 2019-05-09[編輯]

請求已拒絕

人物爭議增加內容 2013年3月18日,陳一發在公交車上偷拍其他女性裙底,並發布到自己的微博上稱發福利[1] [2]--18.194.59.242留言2019年5月17日 (五) 18:00 (UTC)[回覆]


未完成,非可靠來源。 Willy1018(留言) 2019年5月21日 (二) 02:33 (UTC)[回覆]

人物爭議增加內容[編輯]

註:此處原有文字,因為有違WP:BLP,已由YFdyh000留言)於2022年12月30日 (五) 08:58 (UTC)刪除,尚祈見諒。若有異議請至互助客棧或向管理員反映。[回覆]

BuenosDías 2021年12月29日 (三) 23:52 (UTC)[回覆]

建議如果問題還在,應該替換連結吧--223.138.155.187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37 (UTC)[回覆]
對於這段誹謗內容沒有任何問題。如果你有支持該段內容的參考資料歡迎你找來發到這裡。在這之前這段內容會被當做誹謗內容刪除。另外是你自己要求保留你所做的回覆的,如果你覺得因為這段誹謗內容被刪掉而不知道你在回復什麼你大可以自行刪除你的回覆。--頭號發吹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39 (UTC)[回覆]
你就只是想刪除留言而已吧,看你連我的都刪除就知道,你應該積極和發主題的人尋求回覆,不是報復性刪除---223.138.155.187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43 (UTC)[回覆]
我已經說過了,我尊重你要求保留你的回覆的要求。方針要求立即刪除誹謗內容,我已經等待了這個用戶2個月才做出刪除這段誹謗內容的決定。如果你認為這段不是誹謗內容歡迎你提供參考資料。--頭號發吹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45 (UTC)[回覆]
你不找那個帳號請求回應,找我抱怨,有事嗎?他沒回你,你要自己找他--223.138.155.187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47 (UTC)[回覆]
我沒有找你抱怨,是你要求我對你提出的問題進行回應。我的訴求只有刪除違反生者傳記的誹謗內容。請你不要干涉。--頭號發吹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48 (UTC)[回覆]
他沒回你就報復性刪除他的話,你也很壞--223.138.155.187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47 (UTC)[回覆]
刪除他的內容並不是因為沒有回覆,而是該段內容不真實涉嫌誹謗。--頭號發吹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48 (UTC)[回覆]
你這樣亂刪除,根本看不出來原始對話內容,是純粹破壞--223.138.155.187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45 (UTC)[回覆]
是你率先回退並回復一段早就被移除的誹謗內容的。請你注意對一段誹謗內容進行回復並不能豁免對於誹謗內容的移除。--頭號發吹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47 (UTC)[回覆]
請勿添加未有參考資料且帶爭議性的傳記內容至條目及其他頁面,蓋此等內容有違生者傳記方針,亦會被視作誹謗。倘閣下再續為之,閣下將遭封禁
您好,我注意到您最近在陳一發兒條目中做出了多次編輯,添加的內容未附上外部來源、未標註編輯意圖。您添加的內容似乎並不屬實。之後您自行撤回了所有編輯。另外針對您在本討論頁添加的內容,請問您可否提供您所述內容之來源實證呢?根據生者傳記方針中關於「可靠來源」的指導,您的發言如若無來源信息則應被認為是原創研究且可能涉嫌誹謗
基於維基的假定善意原則,懇請您提供您所述內容之實證,非常感謝。--頭號發吹留言2022年1月14日 (五) 04:20 (UTC)[回覆]
不要因為它沒回你就報復性刪除--223.138.155.187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29 (UTC)[回覆]
請不要一直亂來--223.138.155.187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32 (UTC)[回覆]
你連後續正常的留言都要亂搞,很過分--223.138.155.187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33 (UTC)[回覆]
有什麼想說的就在這個地方--223.138.155.187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34 (UTC)[回覆]
你把內容移除,沒人知道我在回誰--223.138.155.187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37 (UTC)[回覆]
對於這段誹謗內容沒有任何問題。如果你有支持該段內容的參考資料歡迎你找來發到這裡。在這之前這段內容會被當做誹謗內容刪除。另外是你自己要求保留你所做的回覆的,如果你覺得因為這段誹謗內容被刪掉而不知道你在回復什麼你大可以自行刪除你的回覆。--頭號發吹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46 (UTC)[回覆]
問題是你連我的也刪除,這個是確實的破壞了,我的跟你宣稱的移除問題完全無關,而且我很在乎你破壞我的留言這件事情,而且一直破壞我留言的順序,還逼我3rr,你想當破壞者別拖我下水--223.138.155.187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8:52 (UTC)[回覆]
管理員已將原本的誹謗性內容移除,如果你一開始就不去回退已經被移除了10個月的內容就不會造成這麼多麻煩。不要嘴硬,自己去反思吧。--頭號發吹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9:05 (UTC)[回覆]
我會反思為什麼這裡有破壞者亂刪除留言,而沒有任何人任何勸誡的,爛透了,連我的也破壞--223.138.155.187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9:08 (UTC)[回覆]
你反思吧,我看你敢不敢再把那段誹謗回退回來。--頭號發吹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9:09 (UTC)[回覆]
思考結果是,你是破壞者,回退破壞不是3rr,你自己說的--223.138.155.187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9:10 (UTC)[回覆]
提醒:目前並無管理員介入。只是覺得{{deltalk}}更適合此情況。--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9:12 (UTC)[回覆]
不好意思,誤會了。--頭號發吹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9:13 (UTC)[回覆]

我用POV取代此條目偏重在某些見解、事件或爭議上。 (2018年9月16日)這個東西喔[編輯]

POV更能整合討論頁和此條目偏重在某些見解、事件或爭議上。 (2018年9月16日)這個提到的內容,所以此條目偏重在某些見解、事件或爭議上。 (2018年9月16日)我刪除--36.232.246.44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9:03 (UTC)[回覆]

請指明「中立性有爭議的原因」。偏重爭議和內容不中立是兩種不同的情況。--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9:14 (UTC)[回覆]
你亂說,POV那邊明明就說不合理的比重也是不中立--36.232.246.44留言2022年12月30日 (五) 09:16 (UTC)[回覆]
POV「其內容、語調可能帶有明顯的個人觀點或地方色彩。」更多用於語句不中立,比例、語調等失衡適合用其他更明確的Category:中立性模板。--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31日 (六) 00:32 (UTC)[回覆]

請此條目的維護員注意內容方針[編輯]

說正事吧,比如「陳姓」的category,當然是需要有證據她確實本名姓陳才可以加的。她本人自稱姓陳是不能支持加陳姓分類的。 --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ᡠᠵᡠᡳUjui ᡠᠵᡠUju ᠮᠠᠨᡩ᠋ᠠᠨMandan 2022年12月30日 (五) 09:33 (UTC)[回覆]

「本人自稱姓陳」是可以的,但需要是可靠來源中正式地稱呼她本名姓陳。無法判斷是否化名的來源不行。--YFdyh000留言2022年12月31日 (六) 00:41 (UTC)[回覆]
但這裡說的是陳這個姓氏的Category,不是她自己本人自稱姓陳外加可靠來源就可以的。--紹💓煦集思廣益 2023年1月5日 (四) 04:28 (UTC)[回覆]
有可靠來源背書就可以,如可靠來源引述其本人的自我介紹,除非引述本身被印證為不可靠。--YFdyh000留言2023年1月5日 (四) 06:57 (UTC)[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