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中華民國外交護照和公務護照適用範圍僅限邦交國,因此當中華民國與某國沒有外交關係時便無法持外交護照或公務護照進入該國。因應部分無法持外交護照和公務護照進入的國家,中國政府也有提供性質接近一般護照的 G 類護照,其適用範圍較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