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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者討論:Pehsnut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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希望您能享受編寫人類共有之自由百科的快樂,成為一名維基百科人。我是歡迎您的維基百科人: --王者之王 Chaplin () 13:17 2007年2月28日 (UTC)

2009年9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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歡迎蒞臨維基百科。閣下最近或許無意中移除了維基百科的條目內容。當閣下認為需要移除條目內容時,請妥善利用編輯摘要說明理由。而當閣下移除一些或會引起爭議的內容前,請先至條目討論頁開展討論。目前被閣下移去之內容已獲回復,請於繼續編輯前參與歡迎頁面以了解更多關於貢獻維基百科的事宜。如閣下仍需進行測試,請使用沙盒。敬請合作。--Altt311 (留言) 2009年9月3日 (四) 06:43 (UTC)[回覆]

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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閣下若繼續進行立場性編輯,則立刻提報封禁。--Changnick留言2013年7月24日 (三) 16:03 (UTC)[回覆]

此用戶並未被封禁

請求複檢的理由或相關提問:

請問為何禁言我?我編輯是為了導正正確的社會價值觀,並不是什麼破壞用戶!請您注意!

並恢復我的用戶權利!

--Pehsnuter留言2016年6月10日 (五) 15:37 (UTC)[回覆]

注意:

  • 濫用此模板或申訴渠道的用戶,可能被延長封禁或被禁止編輯其用戶討論頁。
    • 由於技術原因,如果啟用了「用戶討論頁上的結構式討論」功能的話,請將該請求放到討論頁主頁面的「關於此版塊」中,否則該請求無法顯示在請求分類中讓管理員留意到。
  • 如您希望與管理員就本次封禁作出討論,請於本模板外展開。

管理員已對此封禁決定作出複檢,並有以下結論:
經核查封禁紀錄後,發現閣下未有被封禁。如確實或仍未能夠編輯維基百科,請連同封禁資料一併再次提交申請,以便核查及提供協助。謝謝。
  未見封禁
  處理人:--Kuailong 2016年6月10日 (五) 20:46 (UTC)[回覆]

請注意:中立的觀點,您的編輯行為不應附帶強烈個人情感。--Kuailong 2016年6月10日 (五) 20:47 (UTC)[回覆]

不要再用傀儡破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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之前我注意到123.192.165.212跟你一樣的行為模式,喜歡台灣改成中國臺灣、日治改為日據、常加自己的心得,如[1][2]等。在洪素珠事件你又以123.192.165.212破壞,我發現後就用半保護與先禁封你的IP來引蛇出洞(之前抓User:Abc root的一例[3][4])。

而當IP被封的你忍不住說:「請問為何禁言我?」[5],又與123.192.165.212、126.84.117.173破壞相同[6][7][8]。我就非常肯定是你了。--Outlookxp留言2016年6月12日 (日) 01:31 (UTC)[回覆]

這帳號與IP就是代表我本人,誰跟你魁儡?如果不需要登入就可以修改,那當然就不用登入~這不是很理所當然嗎?所以你根本不需要所謂"引誘"我出來,自作聰明! 不正確的網路內容本來就應該導正,我根本沒有要躲藏。所以說你拿"魁儡"用戶來禁言我是錯的!希望你恢復我的權利!--Pehsnuter留言)016年6月13日 (一) 20:47‎ (UTC)

拒絕。當你說「不正確的網路內容本來就應該導正」,代表你根本不認為你歷來的行為有錯。這陣子請多讀方針。你近乎純破壞用戶再下去,再下去就是無限期。如不滿意判決,歡迎申訴找其他管理員。--Outlookxp留言2016年6月13日 (一) 13:27 (UTC)[回覆]

本來就沒有錯,而這"沒有錯"的客觀事實並不會因為您無理地封禁就有任何改變。您將正確的網路用詞改動定義為"破壞",代表若非有個人特定預設立場就是無知,再說把我定義成魁儡用戶來封禁我,與事實也不符,綜合以上兩點,我說您"無理"還是客氣了!您辜負了管理員這位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