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景先
外觀
許景先(677年—730年9月25日),名杲,字景先,以字行,常州義興(今江蘇宜興)人,後遷居洛陽。唐朝詩人、文學家、官員[1]。
家世
[編輯]出身高陽許氏。
生平
[編輯]許景先十八歲喪父[2],弱冠應賢良方正科,舉進士,被授予陝州夏縣縣尉。又因母喪去職。神龍初年(705年),唐中宗在東都洛陽修建聖善寺報慈閣,許景先獻上《大像閣賦》,文章優美,兵部尚書李迥秀向中宗推薦,遂下特詔授予他左拾遺官爵。後因奏事觸怒執政者,被貶為滑州司士參軍,歷任揚府兵曹參軍、左補闕[3]、侍御史[4]、職方員外郎[5]、給事中[6]。
開元八年(720年),許景先上書勸諫唐玄宗停止宴射,以節省財政[7],玄宗採納,升遷他為中書舍人,與齊浣、王丘、韓休、張九齡同事,替皇帝掌管制誥。又受命撰《睿宗皇帝集序》[8]。中書令張說稱讚他說:「許舍人的文章,雖無峻峰激流嶄絕之勢,但是詞語豐美,得中和之氣,亦一時之秀也。」此後升任御史中丞、吏部侍郎[9]。
開元十年(722年),伊水、汝水泛濫,沖毀百姓房屋,溺死者很多。許景先向侍中源乾曜請求賑災,源乾曜上奏玄宗,於是戶部尚書陸象先被派往災區賑濟災民[10]。
開元十三年(725年),玄宗令宰相們推舉官員出任各州刺史,許景先等十一人入選,由吏部侍郎出任虢州刺史,後轉岐州刺史,不久入朝任工部侍郎兼知制誥[11]。又遷任吏部侍郎,開元十八年八月九日(730年9月25日)終於京兆府宣陽坊府第,年五十四[12]。有子奉禮郎許孚。
延伸閱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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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釋及參考文獻
[編輯]- ^ 《舊唐書·列傳第一百四十 文苑上》
- ^ 《全唐文補遺(千唐志齋新藏專輯)》P160《大唐故吏部侍郎高陽許公墓志銘並序》:十八,丁秋浦府君憂,喪過於哀,毀將殆滅。
- ^ 開元五年(717年),許景先應文吏兼優科中第,授左補闕,並撰《姚崇夫人劉氏墓志銘》。
- ^ 開元五年(717年)十月,許景先撰《朱齊之墓志銘》,官銜為朝議郎、殿中侍御史。
- ^ 開元六年(718年)九月《移置唐興寺碑》,許景先署名為「殿中侍御史判職方員外郎」。
- ^ 《許景先墓志銘》:屬中宗立聖善寺報慈閣,公遂制報慈閣賦,當時以為絕唱。兵部尚書李迥秀,當代文宗,表薦公賦,以為相如上林不是過也。有制付史官。仍令選日,優與一京官。其年,授左拾遺。因奏論事忤執政,貶試滑州司士參軍。尋以文吏兼優舉對策甲科,授揚府兵曹參軍。尋有制特徵直中書省。俄除左補闕,轉侍御史。未幾,除職方員外兼判外官考事。事畢,遷給事中。
- ^ 《通典》卷七七:「開元八年九月,賜百官九日射,給事中許景先駁奏。」《唐會要》卷二六《大射》:「(開元)八年九月七日,制賜百官九日射,給事中許景先駁奏。」
- ^ 《許景先墓志銘》:屬三九宴射,時眾官既多,猥費府藏,公因是納諫,明詔見依。朝廷嘉焉,尋除中書舍人。有詔令中書門下詞臣撰睿宗皇帝集序,時中書令燕國公張說,當代詞宗,遂命公為之。序成奏聞,大承優賞。
- ^ 《舊唐書》:自開元初,景先與中書舍人齊浣、王丘、韓休、張九齡掌知制誥,以文翰見稱。中書令張說嘗稱曰:「許舍人之文,雖無峻峰激流嶄絕之勢,然屬詞豐美,得中和之氣,亦一時之秀也。」
- ^ 《舊唐書》:十年夏,伊、汝泛溢,漂損居人廬舍,溺死者甚眾。景先言於侍中源乾曜曰:「災眚所降,必資修德以禳之。《左傳》所載『降服出次』,即其事也。誠宜發德音,遣大臣存問,憂人罪己,以答天譴。明公位存輔弼,當發明大體,以啟沃明主,不可緘默也。」乾曜然其言,遽以聞奏,乃下詔遣戶部尚書陸象先往賑給窮乏。
- ^ 《許景先墓志銘》:「是時,天子勵精為政,求才共理,詢諸賢良,寄以藩牧。公時與朝賢等十人俱典郡,命公為虢州刺史。有制令宰臣已下祖餞於洛橋,御親賦詩以寵其事。時按察使以為本道之最,特表名聞,為天下第一。會右輔不理,盜竊公行,執憲者埋輪岐陽,奏停舊政,請擇良牧,安彼甿黎,改為岐州刺史。尋徵拜工部侍郎兼知制誥。」此次十一州刺史由玄宗親自選擇,並在洛河邊上送行,玄宗親自御書詩文,詩現存,名為《賜諸州刺史以題座右》。
- ^ 《許景先墓志銘》:「以開元十八年八月九日,遘疾終於京兆宣陽私第,春秋五十有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