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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炆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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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炆褘(17世紀—1646年),留耕浙江湖州府烏程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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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炆褘是崇禎年間的貢生[2],十三年(1640年)獲賜特用出身,授兵部職方司主事,處理軍政不畏強權,上書談及兵事都稱旨;升任員外郎,擒拿流寇李青山等人,外任邵武知府時潔己愛民,旱災期間步行禱告和捐款賑災,又剿滅七臺山的山賊。隆武年間獲推舉卓異,福建聞警時哭著誓師守城,卻因為與推官朱健有齟齬,對方用謠言攻擊他,被逮捕入獄而死,當地人在其死訊傳出後罷市,家中沒有財產留下[1][3][4]

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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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傳第二十四》:(隆武時福建)上游疆吏:……吳炆褘,字留耕,烏程【歸安】人。崇禎十三年特用。官職方員外郎,俘李青山,遷邵武知府。平七台山寇,以閩警移眷。坐死。
  2. ^ 同治《湖州府志·卷十四·選舉表 貢生一》:烏程學……崇禎(貢生)……吳炆褘 字中甫,邵武知府,有傳
  3.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 政績二》:吳炆褘,字留耕,崇禎十三年特用,授兵部職方司主事,考覈軍政不畏強權,上書言兵事稱旨;厯員外郎,俘巨寇李青山等,出為邵武知府,潔己愛民,旱災,步禱捐賑,勦平七臺山寇 歸安何志 。舉卓異,甲申聞變,號泣誓師守城,與司理朱健齟,健造飛語中之,逮赴獄,閩人為之罷市,歿之日家無餘貲。 胡志
  4. ^ 光緒《歸安縣志·卷四十二·人物傳十》:吳炆褘,字留耕,歸安人,崇禎十三年特用,授兵部職方司主事,考覈軍法不畏強權,上書言兵事稱旨;厯員外郎,俘巨寇李青山等,出為邵武知府,潔己愛民,旱荒步禱捐賑,勦平七臺山寇 康熙縣志 。舉卓異,甲申聞變,號泣誓師守城,與司理朱健齟齬,健造飛語中之,逮赴獄,閩人為之罷市,歿之日家無餘貲。 乾隆府志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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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同治《湖州府志》·卷十四·選舉表 貢生一
  • 同治《湖州府志》·卷七十二·人物傳 政績二
  • 光緒《歸安縣志》·卷四十二·人物傳十
  • 錢海岳南明史》·卷四十八·列傳第二十四
官衔
前任:
楊汝翼
明朝邵武府知府
崇禎年間-1646年
繼任:
朱慈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