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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亡圖存獻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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救亡圖存獻議》是在1972年時,由中華民國政治評論家雷震向當時中華民國政府所提出的國政改革建議。其中雷震曾在1949年時,與胡適王世傑杭立武等人共同創辦《自由中國》雜誌;但是之後因為涉嫌籌組作為反對黨的中國民主黨,而在1960年時被臺灣警備總司令部以「知匪不報」、「為匪宣傳」等罪名判處有期徒刑10年。不過1970年9月4日雷震10年有期徒刑期滿出獄後,他仍然決定繼續關心中華民國政府的時事發展。1971年10月25日,受到聯合國大會表決通過聯合國大會2758號決議,決定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代表中國席次,並且在所有國際組織排除當時仍以蔣中正為首的中華民國政府的席次。

這次事件使得雷震在1971年12月時決定撰寫《救亡圖存獻議》,並且之後由傅正協助整理相關內容。其中雷震在《救亡圖存獻議》中認為當時臺灣必須「改制以自保」,提出政治上的十大建議並且希望中華民國政府就政治和軍事方面盡快改革。同時他也認為應該能夠以民主化的方式處理當前外交困境,亦要求將國號更改成為中華台灣民主國(The Democratic State of China-Taiwan)[1]。之後《救亡圖存獻議》於1972年1月10日時提交給中華民國總統蔣中正、中華民國副總統兼行政院長嚴家淦、行政院副院長蔣經國、中華民國總統府秘書長張群、中華民國國家安全會議秘書長黃少谷各一份,但並未獲回應。

注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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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臺灣大百科全書. 救亡圖存獻議. 文化部. [2019-05-01].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9-06-04). 

外部連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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