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维也纳大学法学院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维也纳大学法学院(Rechtswissenschaftliche Fakultät der Universität Wien),也称Juridicum,成立于1402年,是维也纳大学15个二级学院之一,有超过1万学生,是德语世界最大的法学教研机构。[1][2]

历史

[编辑]
主建筑

从1365年到1385年,维也纳大学的创始文件已经规定了法学,但教学直到1402年才开始,最初仅限于教会法。经过几次失败的尝试,罗马法于1494年被添加。随着1753年的特蕾西亚教育改革,学科范围才得以扩大。弗朗茨·冯·泽勒(Franz von Zeiller)于1810年制定的课程首次将奥地利私法作为一门单独的学科引入。

18世纪以来学科范围的扩大意味着非法律学科,特别是政治学、经济学和统计学,也越来越多地成为该学院的一部分,改称法律与国家科学学院(Rechts- und Staatswissenschaftliche Fakultät)。1975年拆分为法学院和社会经济科学学院(Sozial- und Wirtschaftswissenschaftliche Fakultät)。后者随后又多次分裂,包括今天维也纳大学经济学院、维也纳大学计算机科学学院以及维也纳大学社会科学学院。

参考资料

[编辑]
  1. ^ World University Rankings 2019 by subject: law. 2018-10-08 (英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副本. [2022-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11. 
  2. ^ Law. 2018-02-22 (英语). 页面存档备份,存于互联网档案馆存档副本. [2022-07-05].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0-11-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