茹太素
外观
茹太素(14世纪?—1389年),中書省晉寧路澤州(今山西晋城)人。明朝政治人物。
洪武三年,鄉試中舉[1],任監察御史。洪武六年,改任四川按察使,洪武七年五月成為刑部侍郎,後任刑部主事。每次上奏章動則七八千字,且語意艱澀,每次朱元璋看奏章時,就顯得很不耐煩[2]。洪武八年(1375年)十二月,朱元璋懶得看他的奏章,就叫中書郎王敏唸給他聽,讀到一萬六千五百字,還沒聽出個所以然來,朱元璋大怒曰:“虛詞失實、巧文亂真,朕甚厭之。”后將茹太素痛打一頓,但在得知奏章全文后还是采纳其中四条建议。
洪武十年,出为浙江参政[3]。洪武十六年(1383年)八月乙酉,以茹太素为刑部都官部主事寻升试郎中[4]。洪武十八年,升為户部尚书[3]。有一次朱元璋赐酒給太素,曰:“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太素对曰:“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未幾,貶為御史。後因詹徽事戴脚镣上班。不久因事连坐而死[5]。
参考文献
[编辑]- ^ 《钦定四库全书·山西通志》(卷六十六·科目二·明):洪武三年庚戌科鄉試……茹太素澤州人户部尚書
- ^ 《明史》(卷139):“茹太素,澤州人。洪武三年,鄉舉,上書稱旨,授監察御史。六年擢四川按察使,以平允稱。七年五月召為刑部侍郎,上言:「自中書省內外百司,聽御史、按察使檢舉。而御史臺未有定考,宜令守院御史一體察核。磨勘司官吏數少,難以檢核天下錢糧,請增置若幹員,各分為科。在外省衛,凡會議軍民事,各不相合,致稽延。請用按察司一員糾正。」帝皆從之。明年,坐累降刑部主事。陳時務累萬言,太祖令中書郎王敏誦而聽之。中言:「才能之士,數年來幸存者百無一二,今所任率迂儒俗吏。」言多忤觸。帝怒,召太素面詰,杖於朝。次夕,復於宮中令人誦之,得其可行者四事。慨然曰:「為君難,為臣不易。朕所以求直言,欲其切於情事。文詞太多,便至熒聽。太素所陳,五百余言可盡耳。」因令中書定奏對式,俾陳得失者無繁文。摘太素疏中可行者下所司,帝自序其首,頒示中外。”
- ^ 3.0 3.1 《明史》(卷139):“十年,與同官曾秉正先後同出為參政,而太素往浙江。尋以侍親賜還裏。十六年召為刑部試郎中。居一月,遷都察院僉都御史。復降翰林院檢討。十八年九月擢戶部尚書。”
- ^ 《明太祖实录·卷之一百五十六》○洪武十六年八月壬申朔日有食之[……]○乙酉[……]○以茹太素为刑部都官部主事寻升试郎中○建昌卫[……]
- ^ 《明史》(卷139):“太素抗直不屈,屢瀕於罪,帝時宥之。一日,宴便殿,賜之酒曰:「金杯同汝飲,白刃不相饒。」太素叩首,即續韻對曰:「丹誠圖報國,不避聖心焦。」帝為惻然。未幾,謫御史,復坐排陷詹徽,與同官十二人俱鐐足治事。後竟坐法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