跳转到内容

鄭建 (宣德進士)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鄭建,字弘中福建福州府怀安县人,明朝政治人物、進士出身。

生平

[编辑]

宣德元年(1426年),福建丙午乡试中舉[1]。宣德五年,登戌科會試中進士[2][3],改庶吉士,后授南雄府通判,任内抵御邓茂七侵犯。景泰年间,升任南雄府同知,两年后,升任浙江按察司佥事。后辞职归乡[4]

參考

[编辑]
  1. ^ 明·黄仲昭 《八闽通志》(卷四十八):宣德元年丙午乡试 郑建第二人。 杨永 林渭知县。 吴初 晏宁潘州教授。 陈述 王志训导。 黄钧107长史。(俱府学。) 郑亮第三人。闽县儒士。 陈康郑府长史。 郑志教谕。 杨澄溧水教谕。 吴康恕开封教授。 陈赐(俱闽县学。) 李宗应 卢惠德庆州学正。(俱侯官县学。) 林惠怀安县学。任学正。 陈昊郓城教谕。 陈俞息县教谕 陈淮国子助教。 陈袀(俱长乐县学。) 张子初连江县学。监察御史。
  2. ^ 明·黄仲昭 《八闽通志》(卷四十八):五年庚戌林震榜 萨琦见《人物志》。 郑建见《人物志》。(俱闽县人。) 张文侯官人。按察司副使。
  3. ^ 《福州府志(清·乾隆)》选举四. 福州地情网. [2014-05-0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4-05-04). 
  4. ^ 明·黄仲昭 《八闽通志》(卷六十三):郑建字弘中,怀安人。宣德中举进士,选入翰林为庶吉士。一日,上御文华殿召试《诸葛孔明可与兴礼乐论》,亲第其高下,以建为第一,赐钞百锭。未几,授南雄府通判。郡民惮徭役,逃窜者多,建悉诏使复业,仍奏蠲其逋负。丁内艰去。服阕,值闽浙之交,民盗银矿争斗,廷议处州府增设通判一员专莅之,遂除建以往。既至,首为平其力役,民以宁谧,银课亦不劳而办。闽寇邓茂七侵掠浙境,建分守龙泉,偕其子黼躬擐甲胄,率民兵与贼抗者数月,斩首五百馀级。尚书石璞复檄建除其馀孽,建直捣其巢穴,获其男妇之被虏者二千馀人以归,其他胁从者悉散遣之。景泰中,以功升本府同知,食三品禄,越二年,迁浙江按察司佥事,专提督银课,寻致仕,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