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中華民國總統/存檔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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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称翻译
请帮忙翻译这些名字,我看不懂。:( --Samuel 13:35 2003年11月7日 (UTC)
台灣站友可以介紹一下“林森”這位總統嗎?每次去到林森大道我都以為“林森”是外國人,真慚愧。 -- 石添小草 15:07 2003年11月7日 (UTC)
- 自稱“青芝老人”。可見en:Lin Sen。--Menchi 02:12 2003年11月8日 (UTC)
段,张,正式头衔,不是总统。 中华民国国民政府设立总统,开始于何时?
- 應該是1928年由蔣介石開始吧?記得阿扁當選時,有一搞小動作,說他是第二任總統。然後有人說“若中華民國總統是那樣計算的話,那我們應該連北洋的總統也算進去才合理。”--石添小草 07:35 2004年3月8日 (UTC)
- 基於西文思維,中華民國有兩次President的建制,第一次是1912年民國立國時的臨時約法和其後的北洋板的正式約法所定名的,華文曰為大總統,直至1928年北伐勝利,國民政府主席取代大總統職。而第二次就是1946年行憲後,名曰總統。
- 個人認為,台灣方面不承認北洋系的總統,是對歷史事實的嚴重歪曲,雖出身不正,但人家好歹也在那位置上呆過....A. Jeromy~雨雨 06:42 2005年5月1日 (UTC)
- 台灣好像沒有不承認吧,中學歷史課本上面都有寫到說曹錕等人是總統。只是對於那段歷史語焉不詳是真的。--可夫 (talky? click me!) 05:06 2005年5月2日 (UTC)
條目被破壞
中華民國總統條目被破壞小麟 (留言) 2012年1月18日 (三) 16:17 (UTC)小麟 2012.1.19 19:16(UTC)
“一国两制的产物”
“但某些主流媒体仍然採用“台灣總統”來称呼迁台后的中华民国总统。其实质是一国两制的产物。”
什么意思?能够解释清楚一点吗?--Formulax 03:11 2004年3月18日 (UTC)
幾個心得
1.排版的很漂亮,很喜歡。英文版甚至還有色彩呢。
2.1928~1948年國民政府時期,不叫總統,稱為「國民政府主席」。(中華民國行憲後總統於1948年5月20日就任,之前稱為主席)
3.廣州護法政府,不只孫中山總統,我記得還有部分遺漏,等找到資料再修正。218.172.202.97 06:59 2004年5月23日 (UTC)
不能回復
原來的這一篇“中華民國總統”可是有着過去大家的編輯記錄,可是卻被洗掉。先前我把它刪了,後來才知道這是原條目。可是,被刪去了的似乎沒有辦法被救回了。可惜... :-( -- 石添小草 17:34 2004年8月8日 (UTC)
那個"姊妹站" www.sinv.com 有8/5的database,有舊的條目,可以"救"回來。現在連不上,稍後有人願意幫忙的話可以試試。(是"中華民國总统"這條目嗎?)---Djyang 18:10 2004年8月8日 (UTC)
不再是這一條了。不過,也許再由繁體版轉回簡體版就可以了。但那要等下午我到電腦室的電腦才可以使用MS Word。//sigh -- 石添小草 04:06 2004年8月9日 (UTC)
web tool, 很好用的,也很準確,從Shizhao那抄來的:p ---Djyang 04:11 2004年8月9日 (UTC)
總統跟國民政府主席體制差異太大,分到兩個條目
中華民國建國初期的美國式總統制、蔣建立的國民政府、主席體制以及行憲後的總統制,三者差異太大,分到三個條目了
本人以為這種分法十分繁複, 令各個條目都很短, 整體比較時極不方便
另請製作好中華民國大總統和國民政府的連結。 A. Jeromy~雨雨 06:35 2005年5月1日 (UTC)
邦交國正式稱以中華民國總統有何錯誤?
那位一直把「邦交國以中華民國總統稱呼」刪掉的人,你到底是何居心?看樣子,陳水扁條目也被你亂改、北投捷運線也是,你這樣搞編輯戰並沒有意義!不要只以自己的觀點看世界,不要欺侮台灣人喔!--虎兒 (talk) 16:07 2005年4月14日 (UTC)
- 維基不是意識形態的傳聲筒,帶種點,大不了把所有的條目設為永久唯讀,扣上「以自己的觀點看世界」的帽子,那是你對空氣鬼吼鬼叫
- 的確,建議您帶種點,簽個名對自己的發言表示負責吧!--泅水大象 16:43 2005年4月14日 (UTC)
說明一下我上次編修的原則,以促進討論。基本上我覺得編修條目,應該以該條目的主體為優先,也就是說,這一條在講中華民國的總統,當然是中華民國怎麼想,中華民國的人怎麼想是該擺在第一位的。其他的觀點可有可無,也可以列為參考。不然的話,總會有點文不對題的感覺。Pinc 18:59 2005年4月15日 (UTC)
孙中山不是中华民国的总统?
这个条目将孙中山、中华民国的国父、第一任总统放到什么地方了?还有后来的袁世凯、黎元洪、冯国璋、曹琨四位北洋政府的总统呢?虽然国民革命推翻了北洋政府,但是并没有重新建国啊?闲敲棋子落灯花(talk) 02:00 2005年4月30日 (UTC)
语焉不详?
‘世界上多數與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邦交的國家在尊重一個中國的原則下,在正式場合也採用中華人民共和國對中華民國總統的稱呼。’后者是怎么称呼的,‘台湾领导人’?User:Suchoj|★Suchoj]] (☏) 20:00 2005年6月25日 (UTC)
中華民國總統旗、副總統旗
根據全球旗幟會館的資料,中華民國總統、副總統其實跟其他國家(如美國)一樣是有專屬旗幟(或徽章)的,不知哪位維基人能夠製作一下兩幅旗幟的圖片?(美國總統、美國副總統條目即是使用總統、副總統徽章而非國旗,我認為中華民國條目也應比照辦理)-Yr (留言) 2008年5月1日 (四) 10:59 (UTC)
中華民國總統称呼里大陆的一段
中国内地官方及民众称中华民国总统为“台湾地区领导人”,由于北京对于“中华民国”仍全面否认,官方文件中一般禁止出现“中华民国”的字样(讲内战前的历史除外),许多民众甚至不知晓现今仍有“中华民国总统”一说。部分报纸在做相关报道时会使用“台湾‘总统’”,目前此写法未被明令禁止,甚至《人民日报》旗下的《环球时报》也常如此。更多的情况,只出现中华民国总统的名字。
以上文字有何不妥,大家可以在此讨论,不要陷入编辑战。(这段文字最初是我写的,后来被删,又有人将其恢复,如此重复好几遍了……)--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03:05 (UTC)
- 在提交編輯時,有這段話「的貢獻內容絕對不得侵犯任何著作權,並請附上可供查證的參考來源。您同意將您的貢獻依GFDL授權釋出。」,如果你的參考資料是從上述的報紙出來的,那就應該附上,謝謝。-Stargate 2008年7月25日 (五) 05:48 (UTC)
- 这属于中国内地人的常识,我只是就自己所知道且确定的写。如果关于此内容本身有疑义的话可以提出来大家共同探讨。John-Rui (留言) 2008年7月25日 (五) 13:01 (UTC)
選舉日期
原文寫"3月第3個星期六",但今年3月22日是第四個星期六。我認為正確的日期應該是"倒數第二個"星期六。─Yr (留言) 2008年12月3日 (三) 16:20 (UTC)
引經據典注釋
中華民國總統這麼“偉大”的主題,中華民國國民要寫怎可不引經據典,還要讓人質疑來源出處?--123.193.82.128 (留言) 2008年12月6日 (六) 13:36 (UTC)
- 也不過是對條目請求來源,結果中華民國總統被保護了。--123.193.82.128 (留言) 2008年12月7日 (日) 09:24 (UTC)
- 也不過是對條目請求來源,結果還被三番兩次取消,真是令我驚訝。--123.193.82.128 (留言) 2008年12月7日 (日) 11:04 (UTC)
說到標題的最高政治責任
我個人認為這點似乎哪裡有點問題,從憲法來看,台灣算是半總統制的一種;而所謂半總統制,係指行政首長由總統自由任免,但這自由任免的裁量原則是以國會的最大黨為主。儘管憲法明文沒有規定這個慣例,但依據習慣來判斷,若此行政首長非國會認可,則其推動行政業務必有捉襟見肘之處。
但就算行政首長是由總統自由任免,行政首長和總統還是不同的兩個職位;有行政首長能做到但總統做不到的,同樣也有總統做的到但行政院長做不到的。在半總統制下,總統並不能像總統制那樣身兼行政首長。所以單就最高政治責任這點來說,這是不完全對的,符合這個情況的狀態只有一個:總統任免的行政首長是國會不認可的,其結果就變成行政首長是總統的高級行政秘書長,受制於總統的任免壓力跟國會的不信任壓力。
說了一堆,還是希望原作者能明智,或是點出某個情況下可能會符合,這樣才可能比較符合維基百科的中立觀點。影 綾奈 (留言) 2010年2月27日 (六) 03:37 (UTC)
2010年4月8日 (四) 06:39 修改說明
- 李宗仁雖依憲法代行總統職權,但其名銜仍為副總統。故不將之與正任同列,其後時任行政院長閻錫山亦是。
- 將就卸任日期修改為任期,求表格整潔及避免連任總統「就、卸」之怪異。
—吝疾行義 (留言) 2010年4月8日 (四) 06:56 (UTC)
備註欄的「第X位XXX總統」
記載於備註欄的「第X位公民直選總統」、「第X位政黨輪替總統」、「第X位連任民選總統」、「第X位民進黨籍總統」等各項同類型的附加資訊,一般來說皆只需記載第一位即可,否則內容將過度雜沓,意義也不大。希望能夠修改,謝謝。--jitcji(留言) 2016年12月11日 (日) 16:29 (UTC)
- 實際上已經有列表專頁,本頁應該不需再一個表(兩邊更新、同步也麻煩),像韓國總統那樣放圖片就好了吧--Liaon98 我是廢物 2016年12月11日 (日) 16:43 (UTC)
- 既然早有列表專頁,那麼我認為可以把這裡的列表完全移除,留下列表專頁的連結即可。--jitcji(留言) 2016年12月19日 (一) 15:02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