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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lk:救世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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爭論 根據曾是救世軍成員的龍緯汶表示,救世軍不向信眾施行水洗禮,亦不施聖餐禮,這與教會傳統有一些出入。

The above statement is true and a fact. Why cannot it put into the article?

  • I am the one who switch your amendment back to the previous version, and here is my opinion. I am not sure if you can understand Chinese, but I think explaining in Chinese would be easier for me though
    根據曾經...的龍緯汶表示,維基不是個人宣傳的網頁,你所有的編輯都以此開頭,而這人其實和條目的關係不大,那為何三番四次的提及? 而且跟據 A 說 B 認為 XXX,邏輯上已經有問題了吧。

希望我可以解答到你的疑問,並一起努力充實維基。--妙詩人 16:27 2006年9月12日 (UTC)

根據曾經...的龍緯汶表示,維基不是個人宣傳的網頁,你所有的編輯都以此開頭,而這人其實和條目的關係不大,那為何三番四次的提及?

妙詩人的指責正確,龍緯汶(User:Lwmlung)及其黨羽的確有在維基進行個人宣傳之嫌,詳見以下資料↓

龍緯汶在別的條目加入自己和自己創辦的團體的名字:

龍緯汶建立新條目加入自己的名字:

龍緯汶建立新條目貶抑一個曾經罵過龍緯汶的人(也有加入自己的名字):

在條目刪去關於他自己(龍緯汶)的負面報導(法庭消息):

2005年,他被警方以行為不檢,偽造單據,騙取公帑告上法庭,當庭收押荔枝角拘留所,拘留25天,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社會服務300個小時,同時接受感化官教育。

2005年,他被警方以行為不檢,偽造單據,騙取公帑告上法庭,當庭收押荔枝角拘留所,拘留25天,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社會服務300個小時,同時接受感化官教育。

2005年,他協助法輪功人士在政府場地舉辦活動。成功於油尖旺區舉辦兩場九評研討會後,他被油尖旺民政專員蔡志華放進黑名單,不准再借用政府場地。蔡志華於同年獲特區頒發銀紫荊勳章。

在擔任主席期間行為不檢,2005年,他被警方以行為不檢,偽造單據,騙取公帑告上法庭,當庭收押荔枝角拘留所,拘留25天,被法庭裁定罪名成立,判處社會服務300個小時,同時接受感化官教育

此IP用戶有類似的做法(他的其他破壞行為更激進):

原來「不息的愛」、「星星的兒童」等都會重定向到龍緯汶的語錄:

對於這種行為,有沒有必要施以制裁?--210.6.210.114 2009年9月3日 (二) 09:15 (UTC)

聖經》怎譯Sata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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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個基督教組織的的條目,是不是應該攷慮一下《聖經》本身是怎麼譯Satan的?

查目前比較流行的國語和合本聖經新標點和合本聖經新譯本聖經現代中文譯本聖經,還有比較古老的光緒19年福州美華書局活板文理聖經光緒34年上海美國聖經官話串珠聖經宣統3年聖經公會的文理聖經,Satan一律譯作「撒但」,不作「撒旦」,不過不知道天主教譯本怎麼處理,有沒有朋友參考過天主教幾個譯本原文是怎麼譯Satan的?—Xtctjames 2007年8月16日 (四) 13:14 (UTC)[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