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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ser:KirkLU/Library and Archives/Policy/PL401.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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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页是User:KirkLU编制的《中文维基百科方针指引·实施导则集》的一部分(收录在中文维基百科图书档案馆方针指引资料库),其本身仅具有论述地位;虽然其中的部分内容由于是对方针指引原文、原始共识或情况的转载或转述仍具有正式地位,但这种地位并不是本页赋予的,而是对应的原文、原共识或其他原始情况本身所具备的。如管理员等在站务操作中适用本导则,则对本导则的适用,是方针指引原文、原始共识或情况和方针指引所赋予管理员的自由裁量权所综合的结果。

第一章 总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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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条 编制基础和适用范围
本实施导则根据《删除方针(PL401)》(下称“方针”)、《快速保留指引(GD701)》和《关闭存废讨论指引(GD702)》的规定和实际操作惯例编制,适用于处理存废讨论(包括页面存废讨论和文件存废讨论)中的程序性问题。
第2条 存废讨论的参与者
根据方针规定,存废复核程序必须包含以下参与者:
  1. 存废讨论提交人(下称“提交人”):提交存废讨论的、具有自动确认用户权限的编辑;
  2. 存废讨论结案人(下称“结案人”):处理申请并裁定处理结果的管理员。
存废讨论进行的过程中,必须通知以下编辑:
  1. 页面的创建者或文件的上传者;
  2. 被转介的相关程序中的申请或提交人;
存废讨论进行的过程中,如有必要可以通知以下编辑:
  1. 之前已结束相关程序中行使复核、裁定处理结果和执行处理结果权限的人;
  2. 之前已结束相关程序中的申请或提交人;
  3. 页面或修订的主要编辑;
  4. 原存废复核、存废讨论或版本删除中参与讨论的编辑,或原快速删除中提出异议和参与讨论的编辑。
存废讨论进行的过程中,还允许其他有意愿的编辑参与讨论。

第二章 提交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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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3条 提交的一般程序
提交人应在页面存废讨论文件存废讨论提出,并须依据统一格式填写被申请页面或文件的标题、申请执行的操作和申请理由。
除非页面受到全保护,申请人应在页面悬挂列入存废复核申请的存废讨论模板

第章 结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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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条 处理结果
复核人可裁定以下结果之一,作为申请的处理结果:
  1. 快速删除;
  2. 快速保留;
  3. 删除
  4. 保留
  5. 暂时保留(以等待其他足以决定存废的程序得出结论);
  6. 改善后保留;
  7. 无共识保留;
  8. 提交理由消失;
  9. 转介其他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