彰化縣 (清朝):修订间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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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坑仔保]]:深坑仔溝-{庄}-、大排沙-{庄}-、丈八堵-{庄}-、土壟厝-{庄}-、犂頭厝-{庄}-、八人-{庄}- |
*[[深坑仔保]]:深坑仔溝-{庄}-、大排沙-{庄}-、丈八堵-{庄}-、土壟厝-{庄}-、犂頭厝-{庄}-、八人-{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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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62年<ref>{{Cite book|url=http://ctext.org/wiki.pl?if=gb&chapter=272539#p82|title=彰化縣志-卷二81|accessdate=2017-06-27}}</re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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半線堡、猫霧捒東堡、猫霧捒西堡、半線保、燕霧堡、大武郡東堡、大武郡西堡、東螺堡、西螺堡、布嶼稟堡、海豐港堡、二林堡保、深坑仔堡、馬芝遴堡、鹿仔港堡、水沙連堡。 |
半線堡、猫霧捒東堡、猫霧捒西堡、半線保、燕霧堡、大武郡東堡、大武郡西堡、東螺堡、西螺堡、布嶼稟堡、海豐港堡、二林堡保、深坑仔堡、馬芝遴堡、鹿仔港堡、水沙連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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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6月26日 (一) 20:29的版本
彰化縣為臺灣清治時期自1723年(雍正元年)至1895年(光緒二十一年)之間存在的一個行政區劃,臺灣日治時期原計畫設置「臺灣縣彰化支廳」接管此行政區,但後來一度改為「臺灣民政支部鹿港出張所」,後改「臺中縣鹿港支廳」。
歷史
1721年4月爆發朱一貴事件,事件平息後,有鑑於諸羅縣地方遼闊鞭長不及,遂於1723年(雍正元年),割虎尾溪以北、大甲溪以南之地,增設彰化縣,約當今日臺中市西南部、彰化縣、南投縣西部,及雲林縣北部地區[1]。北邊原為淡水廳,後改為新竹縣。
1875年(光緒元年),臺灣行政區由一府四縣三廳改制為二府八縣四廳,原彰化縣境火焰山(位於今南投縣國姓鄉、草屯镇交界處)以東析出設立水沙連廳,不久改稱埔里社廳。
1887年(光緒十三年),因應行政區調整,彰化縣北界縮減至大肚溪,北邊與東邊劃歸新設的臺灣縣,原虎尾溪以北至西螺溪之間的土地則劃歸新設的雲林縣[1]。
行政區劃
1740年,彰化縣下轄十保,管一百一十庄[2]:
- 半線堡:登臺庄、快管庄、柴仔坑庄、惡馬庄、大吼庄、加黎庄、阿束庄、磚仔窰庄、本縣庄、南北投庄、柳樹濫庄
- 猫霧捒保:義學庄、王田庄、龜山庄、加投庄、水裡庄、沙轆庄、牛罵庄、橫山仔庄、岸裡社口庄、楓樹腳庄、北勢庄、藍張興庄、涼傘樹腳庄、新興庄、烏日庄、鎮平庄、劉厝庄、阿里史庄
- 燕霧保:垓坮庄、秀水庄、佳錫庄、員林仔庄、鎮平庄、內灣庄、白沙坑庄
- 馬芝遴保:馬明山庄、埔姜崙庄、埔鹽庄、大濫庄、南勢庄、北勢庄、大有庄、打廉庄
- 大武郡保:舊社庄、崙仔庄、崁頂庄、枋橋頭庄、陳厝庄、紅毛社庄、油車店庄、火燒庄、濫港東庄、西成庄、柴頭井庄、馬光厝庄、新庄仔庄、卓乃潭庄、橋頭庄
- 二林保:大突庄、舊社庄、火燒庄、七夕厝庄、火燒厝庄、西勢庄、垓坮庄、過溝仔庄、文厝厝庄、西庄、蘆竹塘庄、土庫庄
- 深坑仔保:深坑仔溝庄、大排沙庄、丈八堵庄、土壟厝庄、犂頭厝庄、八人庄
- 1762年[3]:
半線堡、猫霧捒東堡、猫霧捒西堡、半線保、燕霧堡、大武郡東堡、大武郡西堡、東螺堡、西螺堡、布嶼稟堡、海豐港堡、二林堡保、深坑仔堡、馬芝遴堡、鹿仔港堡、水沙連堡。
相關條目
參考文獻
先前機關: 諸羅縣 |
彰化縣 1723年-1895年 |
後繼機關: 彰化支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