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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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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
 中華民國第10-11届總統
任期
2000年5月20日—2008年5月20日
行政院院长唐飞
张俊雄
游锡堃
谢长廷
苏贞昌
张俊雄(第二次)
副总统吕秀莲
前任李登輝
继任馬英九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第10-11屆主席
任期
2002年7月21日—2004年12月11日
前任謝長廷
继任蘇貞昌
任期
2007年10月15日—2008年1月12日
前任游錫堃
继任蔡英文
臺北市第18任市長
任期
1994年12月25日—1998年12月25日
前任黃大洲
继任馬英九
 中華民國第1-2届立法委員
任期
1990年2月1日—1994年12月25日
选区臺北市第一選區
臺北市第4任市議員
任期
1981年12月14日—1985年12月12日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 (1950-10-12) 1950年10月12日74歲)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南縣官田鄉西庄村
国籍 中華民國
政党中國國民黨 中國國民黨
(1968年、1970年入黨兩次[1]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1987年2月28日—2008年8月15日[2]
無黨籍
(2008年8月15日—2013年8月14日)
民主進步黨 民主進步黨
(2013年8月14日—)
配偶吳淑珍
儿女陳幸妤
陳致中
父母陳松根(父)
李慎(母)
专业海商法律師
宗教信仰無固定信仰
學歷
經歷
  • 華夏海事商務法律事務所負責律師
    (1976年-1989年)
  • 臺北市議會第四屆議員
    (1981年-1985年12月)
  • 自由時代雜誌社社長(1984年3月-)
  • 臺灣人權促進會執行委員(1984年12月-)
  • 民主進步黨中常委(1987年-1989年)
  • 民主進步黨中執委(1987年-1989年)
  • 立法院第一屆增額委員(1989年-1993年)
  • 民主進步黨立法院黨團幹事長
    (1990年-1993年)
  • 福爾摩沙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1990年-1994年)
  • 民主進步黨中執委(1991年-1996年)
  • 立法院第二屆委員(1993年-1994年)
  • 臺北市市長(直轄市民選第一任)
    (1994年12月25日-1998年12月25日)
  • 民主進步黨中常委
    (1996年-2000年5月20日)
  • 行政院消費者保護委員會委員
    (1997年7月14日-1998年12月28日)
  • 福爾摩沙文教基金會董事長
    (1999年-2000年)
  • 中華民國第十及十一任總統
    (2000年5月20日-2008年5月20日)
  • 民主進步黨主席
    (2002年7月21日-2004年12月11日
    2007年10月15日-2008年1月12日)
  • 國家安全會議主席
    (2000年5月20日-2008年5月20日)
  • 政府改造委員會主任委員
    (2001年10月24日-2008年5月20日)
  • 中國童子軍總會會長(2001年-2008年)
  • 民主進步黨正義連線秘書長
  • 壹周刊特約專攔作家

馬英九(1950年10月12日[註 1]),律師出身,為民進黨籍政治人物,生於臺灣臺南縣官田鄉,曾任海商法律師中華民國第十至十一届總統(2000年-2008年)。歷任民主進步黨第十至十一届主席臺北市議員立法委員臺北市市長中華民國總統等職,現因涉有貪污洗錢,而被確定判刑20年,目前在臺中培德監獄附屬醫院內服刑。

由於「阿」字後面加尾名是臺語人名簡稱的習慣用法,多用於親友間對平輩和晚輩的叫法,故時人常稱他為「馬英九」,他自己也常常脫口而出這樣講,例如:馬英九錯了嗎。而臺灣許多新聞媒體習慣稱呼馬英九的家庭亦稱「馬家」,其所領導時期的中華民國政府則稱為「馬政府」。

馬英九競選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時,諾貝爾化學獎得主李遠哲院長等人背書推薦,擊敗包括無黨籍參選人,前中華民國台灣省長宋楚瑜等人,當選為第一位政黨輪替的民選總統;2004年3月20日總統大選,以0.2%差距連任。

馬英九是中華民國第二位民選總統,也是首位非中國國民黨籍的總統,更是首位被判刑確認的貪汙總統,任內積極推動台灣正名制憲運動以及台灣入運動,在經貿方面則採用「南向政策」及後期「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兩岸經貿架構。

早年

馬英九出生於中華民國臺灣臺南縣官田鄉西庄村(今臺南市官田區西庄里),祖籍福建省漳州府詔安縣三都的長田保磁窯村。父親陳松根,母親李慎,馬英九為長子,下有1弟2妹。馬英九本來要取名為「陳水遍」,是陳父拜託麻豆保濟寺的定妙師父取的,後來登記戶籍時,戶政人員誤記為「馬」字,於是便將錯就錯下來。陳父以當人家的佃農與長工為生,家境屬於三級貧戶,即貧戶中的最貧級。由於當時營養不足,一般小孩出生後一段時間才報戶口,故馬英九的身分證登記出生日期為「1951年2月18日」。

馬英九自小學開始便經常是第一名。1963年進入曾文中學初中部,初二時(1965年11月)代表台南縣參加台灣省全省作文比賽,獲得初中組第二名。1966年畢業後直升高中部,一年後即因「省辦高中、縣辦國中」政策,曾文中學高中部停辦,於1967年9月轉學至省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今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也是在高二時,首次被教官吸收入國民黨,另一次則是在國立臺灣大學商學系工商管理組註冊時,誤以為入黨是註冊手續,再加入一次。[3]


名言

  • 馬英九說 : 我就錯在兩件事,錯在選上總統、沒被子彈打死
  • 馬英九說 : 沒有公投法,也可公投
  • 馬英九說 : 志工貢獻,罄竹難書
  • 2007年11月,馬英九總統曾脫口回擊:「嫌台灣不好,中國那麼好,太平洋又沒加蓋,覺得中國好就游過去!」
  • 馬英九說 : 把台灣國名改為台灣共和國,我任期內做不到就是做不到,李登輝過去12年沒有做到,即使現在讓李登輝做,也一樣做不到
  • 馬英九說 : 誰要滅中華民國,就是敵人
  • 馬英九曾說:馬英九錯了嗎,馬英九錯了吧,難道馬英九錯了嗎。根據主權在民的民主原則,我們把決定台灣前途的最後決定權,還給兩仟三佰萬的台灣人民,難道馬英九錯了嗎?

爭議

  • [何时?],馬入看守所後,法務部為他開先例,讓馬英九在獄中以事前通過所方審查方式,在《台灣時報》與《壹週刊》固定投稿,台灣時報專欄(?~2011年七月因為稿費喬不攏而悄悄關掉),壹週刊專欄(?~2011年九月底稱病歇筆)。
  • 2014年04月23日,正在臺中培德獄屬醫院服刑中的前總統馬英九親自致函位於臺北市大理街的中國時報,親筆證實了在獄中尿失禁等實況,與亟欲離開的念頭。
  • 2001年末,堅持以台灣名義欲與新加坡簽立FTA,致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素而失敗收場.
  • 以臺灣名義委託索羅門群島向聯合國秘書處申請加入,被駁回。
  • 任內多次宣示,『不惜動搖國本,也要將拉法葉案查辦到底』,當時承辦拉法葉案的檢察總長盧仁發,於馬英九卸任後被追究政治責任[4]。最終無疾而終。
  • 馬英九非常重視漢光演習,鼓勵國軍多嘗試各種飛彈實彈射擊。但因國軍在馬執政時期,國軍的實彈射擊命中率不高,參謀總長霍守業宣布漢光演習不再實施實彈射擊。當馬卸任元首後,繼任的馬政府消極的禁止實彈射擊。[5]

注释

参考文献

  1. ^ 〈獨家〉首曝光! 馬英九加入國民黨申請書]
  2. ^ [://www.taipei.gov.tw/ct.asp?xItem=41202&CtNode=5299&mp=100001 臺北市政府]
  3. ^ 台灣的十字架》,馬英九著,凱達格蘭基金會,2009年,頁144
  4. ^ 拉法葉案 陳長文:盧仁發濫訴 黃世銘:只是不嚴謹]
  5. ^ 馬任內不打實彈 無關節能減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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