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英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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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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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華民國第10-11届總統 | |
任期 2000年5月20日—2008年5月20日 | |
行政院院长 | 唐飞 张俊雄 游锡堃 谢长廷 苏贞昌 张俊雄(第二次) |
副总统 | 吕秀莲 |
前任 | 李登輝 |
继任 | 馬英九 |
民主進步黨第10-11屆主席 | |
任期 2002年7月21日—2004年12月11日 | |
前任 | 謝長廷 |
继任 | 蘇貞昌 |
任期 2007年10月15日—2008年1月12日 | |
前任 | 游錫堃 |
继任 | 蔡英文 |
臺北市第18任市長 | |
任期 1994年12月25日—1998年12月25日 | |
前任 | 黃大洲 |
继任 | 馬英九 |
中華民國第1-2届立法委員 | |
任期 1990年2月1日—1994年12月25日 | |
选区 | 臺北市第一選區 |
臺北市第4任市議員 | |
任期 1981年12月14日—1985年12月12日 | |
个人资料 | |
性别 | 男 |
出生 | 中華民國臺灣省臺南縣官田鄉西庄村 | 1950年10月12日
国籍 | 中華民國 |
政党 | 中國國民黨 (1968年、1970年入黨兩次[1]) 民主進步黨 (1987年2月28日—2008年8月15日[2]) 無黨籍 (2008年8月15日—2013年8月14日) 民主進步黨 (2013年8月14日—) |
配偶 | 吳淑珍 |
儿女 | 陳幸妤 陳致中 |
父母 | 陳松根(父) 李慎(母) |
专业 | 海商法律師 |
宗教信仰 | 無固定信仰 |
學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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經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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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英九(1950年10月12日—[註 1]),律師出身,為民進黨籍政治人物,生於臺灣臺南縣官田鄉,曾任海商法律師、中華民國第十至十一届總統(2000年-2008年)。歷任民主進步黨第十至十一届主席、臺北市議員、立法委員、臺北市市長、中華民國總統等職,現因涉有貪污及洗錢,而被確定判刑20年,目前在臺中培德監獄附屬醫院內服刑。
由於「阿」字後面加尾名是臺語人名簡稱的習慣用法,多用於親友間對平輩和晚輩的叫法,故時人常稱他為「馬英九」,他自己也常常脫口而出這樣講,例如:馬英九錯了嗎。而臺灣許多新聞媒體習慣稱呼馬英九的家庭亦稱「馬家」,其所領導時期的中華民國政府則稱為「馬政府」。
馬英九競選2000年中華民國總統選舉時,諾貝爾化學獎得主李遠哲院長等人背書推薦,擊敗包括無黨籍參選人,前中華民國台灣省長宋楚瑜等人,當選為第一位政黨輪替的民選總統;2004年3月20日總統大選,以0.2%差距連任。
馬英九是中華民國第二位民選總統,也是首位非中國國民黨籍的總統,更是首位被判刑確認的貪汙總統,任內積極推動台灣的正名制憲運動以及台灣入聯運動,在經貿方面則採用「南向政策」及後期「積極管理,有效開放」的兩岸經貿架構。
早年
馬英九出生於中華民國臺灣臺南縣官田鄉西庄村(今臺南市官田區西庄里),祖籍為福建省漳州府詔安縣三都的長田保磁窯村。父親陳松根,母親李慎,馬英九為長子,下有1弟2妹。馬英九本來要取名為「陳水遍」,是陳父拜託麻豆保濟寺的定妙師父取的,後來登記戶籍時,戶政人員誤記為「馬」字,於是便將錯就錯下來。陳父以當人家的佃農與長工為生,家境屬於三級貧戶,即貧戶中的最貧級。由於當時營養不足,一般小孩出生後一段時間才報戶口,故馬英九的身分證登記出生日期為「1951年2月18日」。
馬英九自小學開始便經常是第一名。1963年進入曾文中學初中部,初二時(1965年11月)代表台南縣參加台灣省全省作文比賽,獲得初中組第二名。1966年畢業後直升高中部,一年後即因「省辦高中、縣辦國中」政策,曾文中學高中部停辦,於1967年9月轉學至省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今國立臺南第一高級中學),也是在高二時,首次被教官吸收入國民黨,另一次則是在國立臺灣大學商學系工商管理組註冊時,誤以為入黨是註冊手續,再加入一次。[3]
名言
- 馬英九說 : 我就錯在兩件事,錯在選上總統、沒被子彈打死
- 馬英九說 : 沒有公投法,也可公投
- 馬英九說 : 志工貢獻,罄竹難書
- 2007年11月,馬英九總統曾脫口回擊:「嫌台灣不好,中國那麼好,太平洋又沒加蓋,覺得中國好就游過去!」
- 馬英九說 : 把台灣國名改為台灣共和國,我任期內做不到就是做不到,李登輝過去12年沒有做到,即使現在讓李登輝做,也一樣做不到
- 馬英九說 : 誰要滅中華民國,就是敵人
- 馬英九曾說:馬英九錯了嗎,馬英九錯了吧,難道馬英九錯了嗎。根據主權在民的民主原則,我們把決定台灣前途的最後決定權,還給兩仟三佰萬的台灣人民,難道馬英九錯了嗎?
爭議
- [何时?],馬入看守所後,法務部為他開先例,讓馬英九在獄中以事前通過所方審查方式,在《台灣時報》與《壹週刊》固定投稿,台灣時報專欄(?~2011年七月因為稿費喬不攏而悄悄關掉),壹週刊專欄(?~2011年九月底稱病歇筆)。
- 2014年04月23日,正在臺中培德獄屬醫院服刑中的前總統馬英九親自致函位於臺北市大理街的中國時報,親筆證實了在獄中尿失禁等實況,與亟欲離開的念頭。
- 2001年末,堅持以台灣名義欲與新加坡簽立FTA,致因中華人民共和國因素而失敗收場.
- 以臺灣名義委託索羅門群島向聯合國秘書處申請加入,被駁回。
- 任內多次宣示,『不惜動搖國本,也要將拉法葉案查辦到底』,當時承辦拉法葉案的檢察總長盧仁發,於馬英九卸任後被追究政治責任[4]。最終無疾而終。
- 馬英九非常重視漢光演習,鼓勵國軍多嘗試各種飛彈實彈射擊。但因國軍在馬執政時期,國軍的實彈射擊命中率不高,參謀總長霍守業宣布漢光演習不再實施實彈射擊。當馬卸任元首後,繼任的馬政府消極的禁止實彈射擊。[5]
注释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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