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lk:刘国庚
传记专题 | (获评初級、未知重要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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請注意Wikipedia:可供查證、Wikipedia:非原创研究和Wikipedia:列明来源等方針。--mingwangx (talk) 14:56 2006年7月16日 (UTC)
找不到任何的客观说法,只有某些中共的记载。即便是这种记载,现在也十分少见。Zhxy 519 10:49 2007年3月24日 (UTC)
画像问题
>>在很多中国大陆的中小学校挂有统一形式的名人像,刘国庚也在其中。与董存瑞等人成为一个级别。
这个没有根据吧?!—farm (talk) 2007年6月16日 (六) 01:37 (UTC)
我本人就是在挂过刘国庚像的小学毕业的。当时我还以为他就是一般的武警。这应该算根据吧。—Zhxy 519 2007年6月16日 (六) 13:01 (UTC)
我上述的话不能成为根据吗?如果不能,请哪位告诉我理由。—Zhxy 519 2007年6月18日 (一) 11:57 (UTC)
- 你的个人证词不可查证,请提供可靠来源。况且,你的证词只能证明你的小学挂了这个画像,但条目内声称“很多中国大陆的中小学……”,请问何谓“很多”?中学也是如此?—鸟甲 2007年6月19日 (二) 19:13 (UTC)
- “与董存瑞等人成为一个级别”,我不认同这个观点,毕竟知名度相差甚远。—farm (talk) 2007年6月20日 (三) 00:27 (UTC)
- 本溪市实验小学跟实验中学当年都挂过刘国庚的画像。那套画像包括董存瑞黄继光等一系列CCP宣传的英雄形象,为当时辽宁中小学的标配,新华书店均有出售,至少在当时宣传的规格上,他跟董存瑞等人是一个级别。另外现在的知名度不能跟当年的宣传规格做比较,因为90年代后期此人便随着CCP对64事件的掩盖而一同被淡化掉了。--怪怪物 (留言) 2009年4月17日 (五) 13:44 (UTC)
- 他被列在某套画像中,这点很容易查证(找到那套画像,画像的名称、出版社等就可以写出来作为来源),但是“在很多中国大陆的中小学校挂有……”就需要其他来源了—Ben.MQ 2009年5月26日 (二) 08:42 (UTC)
中央台的影像资料
相信许多维友是看过当时新闻的,在我的印象里,他的姿势并不是跪姿,而是半吊在车上,头戴军帽(我的印象中军帽好像没过火,但是网上的图片显示军帽也被烧过,可能是我记忆有误),至于他手中有没有棍子,我当时并未注意,不过我的印象中好像是没有。在我的印象中他全身都被烧黑了,光着膀子,腹部有一个口子不太大,但是有类似肠子的组织外露,被电线绑了一圈,而且颜色比较新鲜似乎是被烧后遭剖腹取出的,我当时就觉得死都死了为什么还要这样虐待他,因而对这个镜头印象比较深刻,其他部分的印象就比较模糊了。他是不是杀了四个人恐怕永远是历史的谜团了,但是他有没有被虐杀应该还是很清楚的,请对这段历史有记忆的维友进行补充。很遗憾政府对六四绝口不提,许多当年的影像也不容易找到,我只找到一张照片,可以和我的记忆部分吻合。[1]—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6月20日 (三) 17:51 (UTC)
[2]这应该是另一位烈士李国瑞,当时也有大量的影像资料。— Mukdener 留 言 2007年6月20日 (三) 17:57 (UTC)
- 辽宁省现在能找到《粉碎反革命暴乱500题》一类中共出的书。上有刘国庚死像。我会尽快核对。—Zhxy 519 2007年6月21日 (四) 09:53 (UTC)
续画像问题
我在辽宁和南京的一些中小学见过同系列画像中的马恩列毛和雷锋等。但我实在无法提供这些学校的名称了。石添小草希望我或各位朋友能找到校园悬挂刘国庚画像的证据。—Zhxy 519 2007年6月21日 (四) 09:53 (UTC)
新发现:这套画像现在仍可以在大陆各大型书店买到。有意者请去所在地的大型书店咨询。—Zhxy 519 2007年7月21日 (六) 14:09 (UTC)
請提供可靠來源
上面多位用戶與網友已經提過了。這不是苛求,而是維基百科必須提供可靠的資料來源。文學創作本來就不能作為事實的唯一資料來源,況且整篇文學創作入面都沒有提到刘国庚曾做了“没有采用武力清场”的宣传,你卻說這篇文學創作有提到?希望你不要再把沒有來源的資料放入維基百科內。
另外,加上「來源請求」並不會影響文章的結構,亦不表示內容必然假,只表示該等內容未有資料來源而已。未有資料來源的內容仍可能是真的,因此請勿再無故移除「來源請求」。—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4日 (日) 15:05 (UTC)
哦,您看文章太不仔细了。
他左手抓着车厢板,右手拿着话筒,向尾随在后面的人群喊话:“不要相信坏人的谣言!不要阻拦戒严部队的行动!人民军队的枪口决不会对准人民!”
这是什么啊?—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4日 (日) 15:35 (UTC)
再加一句,是这里的。
作为军官的刘国庚则口干舌燥地用真诚和耐心向群众做着宣传和解释。
—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4日 (日) 15:43 (UTC)
- 若是用自己的話說「没有采用武力清场」,而不是引用刘国庚自己的話,就不應加上「“”」引號,這樣會產生誤會。另外如我上面所說,文學創作本來就不能作為事實的唯一資料來源,除非指明是文學創作,不是官方資料。
- 至於第二段那一句,並沒有提及刘国庚「宣传和解释」的內容。而且文章同樣是佚名的,並非官方資料。
- 還有,加上「來源請求」不表示內容必然假,但移除「來源請求」影響卻非常大!因此只在這裏不斷討論下去就可以了,不要不斷移除「來源請求」。
- 最後,謝謝你幫忙為那幅图片想办法。—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4日 (日) 16:09 (UTC)
看在你自稱香港人的份兒上,我不計較你不理解普通話乃至其中的引號使用方法。但是你不懂不意味著就真沒有來由。另外我不要你感謝。這本來就是我寫的條目和語句,你“感謝”是你僭越。另外,不要嘗試教我甚麼,我沒有做因為自己不懂而進行請教你的行為。—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4日 (日) 16:31 (UTC)
- 你先別動怒,我一直都是平心靜氣說話的,可能只是文字表達上產生了誤會而已。—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4日 (日) 16:46 (UTC)
- 我見你在回退時說「第三你沒搞懂普通話的引用」,請你平心靜氣先聽我說:中文維基百科不是只給使用普通話的網友使用,而是給所有使用中文的網友使用的。況且不論是不是普通話,加上引號仍然會使人誤以為是刘国庚自己的話的。—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4日 (日) 16:55 (UTC)
可能是刘国庚條目,任何參與者都不免容易激動。昨晚我也有為自己的語氣反省。我想說的是:上面我對你的道謝是真心的。在我剛剛道謝完後,發現你早已經把圖片來源補上了,那時我是有點感動:原來大家都在為維基百科很努力。—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01:34 (UTC)
不僅是普通話,中文的引用在沒有冒號的情況下引號內容都不能表示就是他講的原文。—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5日 (一) 07:01 (UTC)
- 或者我們繼續理性討論吧。不一定是「:“”」這種形式才表示引用,「“”的宣傳」這種形式同樣可表示引用的。—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07:30 (UTC)
同是引用没错。但加引号代表原文,不加引号代表大体意思。何况你自己也说这些可能是文学创作。—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5日 (一) 08:10 (UTC)
- 不論有沒有引號,「“”的宣傳」這種形式仍是會令人以為是引述刘国庚的話的。—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13:44 (UTC)
加引号的意思,一是表达其大体意思。二是表明“武力清场”(请注意我这个也是引号)与否是一个未知数。欢迎你查阅中文标点符号使用方法等准则。—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5日 (一) 15:20 (UTC)
- 你試試問問其它維基人,「他向北京市民做了“没有采用武力清场”的宣传」是否很易令人誤會是引述他親口說的話?—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15:56 (UTC)
如果有误会,那此人的中文学习亟需加强,不然贻笑大方。—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6日 (二) 07:01 (UTC)
請理性討論
- 我們一直都是理性地討論的,你一開始不提供可靠的資料來源,現在還想出口傷人?
- 你寫「在官方记载中……他向北京市民做了“没有采用武力清场”的宣传」,然後隨便亂指另一段落的一篇民間佚名創作《浩然正气降妖驱魔》就當作是武力清場的官方資料。改寫為「民間更指他曾喊话:“人民军队的枪口决不会对准人民!”」並直接引用他的話,不是更清晰嗎?如果不會有誤會,你和我又怎會辯論這麼久呢?
- 你已經回退了很多次了,這也不要緊,我只希望你能平心靜氣地討論。討論頁的內容是長期保留的,你如果真的出口傷人,不利的只會是你自己。—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7:27 (UTC)
你的改法不會更清晰。何況你理解有錯誤,這根本不是民間的主張。—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6日 (二) 08:15 (UTC)
- 根据《标点符号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 GB/T15834—1995),引号的使用有如下一条:
4.8.3 需要着重论述的对象,用引号标示。 例如: 古人对于写文章有个基本要求,叫做“有物有序”。“有物”就是要有内容,“有序”就是要有条理。 |
- 在下认为,从例子中可以看出,“做了‘没用采用武力清场’的宣传”就是这个用法。—Ben.MQ 2009年5月26日 (二) 08:55 (UTC)
- Ben.MQ你好,先謝謝你的回覆。最近比較忙,所以遲遲沒有回應,不過以後應該不會再忙了。另外,也順道謝謝你再之前在Talk:六四事件上給我的答覆,我亦已找到相關維基人了。
- 其實Zhxy 519的問題主要不是在標點符號上,而是他的「做了“没有采用武力清场”的宣传」並沒有可靠來源:
- 他說的可靠來源,是在下一段再下一段,即去到「鐵棍」那段才有提供。
- 他說「在官方记载中……做了“没有采用武力清场”的宣传」,但所謂的可靠來源只是佚名創作而非官方資料。
- 至於標點符號的問題,我的看法是:
- 例如「做了“和平”的呼籲」就是上述「4.8.3」那種用法
- 例如「做了“請大家平心靜氣地討論”的呼籲」就可能不屬於這種用法
- 亦即是說,到底是純粹著重,還是引用說話;是要看內容甚至上下文的,不能一概而論。
- 「做了“没有采用武力清场”的宣传」我認為是介乎兩者之間,比較屬於灰色地帶,因此可能會產生誤會。其實他只要改為「宣传說没有采用武力清场」就不會產生誤會,若能直接引用劉國庚的原句則更清晰。
- 最後,很高興能在此認識了你。—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8日 (四) 13:19 (UTC)
顽冥不化。—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30日 (六) 06:11 (UTC)
另一来源见:http://picasaweb.google.com/tualatrix/2009060420?authkey=Gv1sRgCLPbptLgjczTMA#5343259883063526850 此书当然是官方宣传,或者说是宣传口径。如果有人把这种书都认为是“非官方资料”,那实在是无话可说了。 --Hax (留言) 2009年6月8日 (一) 03:14 (UTC)
民間描述
由於兩年前曾有網友在維基百科內加了「他的死因在官方及民間有爭議」一句,兩年亦不是一個短的時期,因此現在維基百科有責任澄清所謂的「民間」是指甚麼。否則,以前由維基百科產生的誤會,即使移除了,將來可能又會再有人加進來,誤會就永遠不能被澄清了。因此請保留「民間」這關鍵字眼。—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4日 (日) 16:27 (UTC)
我可以放棄甚麼“他的死因在官方及民間有爭議”。何況根本就無從知道甚麼“民間”。—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4日 (日) 16:31 (UTC)
- 問題是維基百科已經把「民間」加入了兩年,因此這個字眼暫時是必須保留的。—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4日 (日) 16:50 (UTC)
存在十年也好,既然沒有可靠來源說民間的爭議,就沒有必要保留。歷史記錄都有保留。—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5日 (一) 07:05 (UTC)
- 我已經說過了,這些誤會是由維基百科產生的,因此現在維基百科有責任澄清誤會。大部份維基百科的使用者閱讀條目時,是不會翻查歷史記錄的,他們怎能知道「他的死因在官方及民間有爭議」這一句誤會是由維基百科引起呢?—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07:36 (UTC)
现在这句话已经没了,还有什么误会?何况维基本来就不需对一些错误负责。再有他手中的铁棍,本来就没有民间的可靠来源。都是官方或亲官方的表现。“民间”已经没有存在意义了。—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5日 (一) 08:14 (UTC)
- 誤會就是:維基曾說「他的死因在官方及民間有爭議。」「官方声称这根铁棍是其死后“暴徒”塞入的。」但事實上官方並無揣測,作揣測的是《浩然正气降妖驱魔》這篇民間文學創作,因此維基百科有責任澄清事實的真相,就是:「民間声称这根铁棍是其死后“暴徒”塞入的。」—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13:49 (UTC)
哦,你别忘了是两个参考来源。《解放军画报》的注释也在。—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5日 (一) 15:16 (UTC)
- 那請你先提供連結核實。若暫時未能找到連結,暫時就根據民間文學創作《浩然正气降妖驱魔》改為「民間声称这根铁棍是其死后“暴徒”塞入的」吧。—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16:00 (UTC)
你的理解就不对吧。明显是官方才认为这根铁棍是“暴徒”塞入的。怎么改也没有民间的份儿。—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6日 (二) 06:59 (UTC)
- 你既然不能提供連結核實,暫時就根據民間佚名創作《浩然正气降妖驱魔》改為「民間声称这根铁棍是其死后“暴徒”塞入的」吧。—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6日 (二) 07:30 (UTC)
我說了,你的理解就不對。這篇引用就算是“民間創作”(請注意,這裡也可以用引號),也是基於官方描述寫的。—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6日 (二) 08:16 (UTC)
被暴徒殺害
這點應該不用質疑,也不用提供甚麼資料。一個人在這種過程下受害,殺害他的又怎會不能稱為暴徒呢?—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4日 (日) 17:00 (UTC)
殺他不能排除正當防衛。虐屍是不是暴徒再商榷。—Zhxy 519(联系) 2009年5月25日 (一) 07:04 (UTC)
- 你有道理。這就跟你改為「被殺」吧。—感靈 (留言) 2009年5月25日 (一) 07:38 (UTC)
Wiki要求语言中立性好吗当然不应该用暴徒这个词,至少也要是官方称为暴徒。--denev2004(留言) 2014年12月8日 (一) 16:19 (UTC)
疑問
關於軍人劉國庚(中國共產黨認為其:烈士),的反複不厭其煩宣傳口號與六四事件(鄙人居於大陸,連接很不好打開,謝謝)最終的“武力清場”的後果與國內外對於此事的所謂“屠殺”是否有出入,請問有熱心網友知道真相嗎?——Rock com cn(留言) 2012年4月8日 (日) 09:58 (UT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