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希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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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希周(?—?年),字汝文,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江西乡试舉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一百二十名進士[1][2],授浙江绍兴府萧山县知县,擢南京刑部主事,嘉靖初参与议大礼。三年(4524年)六月升河南按察司佥事[3]。復除福建佥事,分巡建宁兵备,七年四月以失事被逮问[4]

参考资料[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十》:嘉靖三年六月己巳,升南京刑部主事伍希周为河南按察司佥事。
  4. ^ 《大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四十》:嘉靖七年四月,福建福宁州矿贼林俊等伏诛,分巡建宁兵备佥事伍希周、署福宁州事知州张儒卿及福宁卫指挥金汉等,俱以失事下巡按御史逮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