伍希周
伍希周(?—?年),字汝文,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江西乡试舉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一百二十名進士[1][2],授浙江绍兴府萧山县知县,擢南京刑部主事,嘉靖初参与议大礼。三年(4524年)六月升河南按察司佥事[3]。復除福建佥事,分巡建宁兵备,七年四月以失事被逮问[4]。
参考资料[编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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伍希周(?—?年),字汝文,江西吉安府安福縣人,民籍。明朝政治人物。
正德五年(1510年)庚午科江西乡试舉人,九年(1514年)甲戌科三甲第一百二十名進士[1][2],授浙江绍兴府萧山县知县,擢南京刑部主事,嘉靖初参与议大礼。三年(4524年)六月升河南按察司佥事[3]。復除福建佥事,分巡建宁兵备,七年四月以失事被逮问[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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