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叔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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何叔衡
何叔衡
//upload.wikimedia.org/wikipedia/commons/4/4e/HeShuHeng.jpg
政治家
19世纪
性別
出生 1876年
湖南省宁乡县
逝世 1935年
福建省长汀
國籍 中華民國 中華民國
政党 中国共产党 中国共产党
學歷
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
經歷

楚怡小学堂教师
第一师范附小教师
新民学会执行委员长
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
湖南省法院陪审员
惩治土豪劣绅特别法庭成员
《湖南民报》馆馆长
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
临时中央工作检察人民委员
内务人民委员部代理部长
临时最高法庭主席

工农监察部部长
勋章奖章
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

何叔衡(1876年-1935年),字玉衡,号琥璜湖南宁乡人。中国共产党创始人之一。

[编辑] 生平

1913年,何叔衡就读于湖南省立第一师范学校,后在长沙楚怡小学堂和第一师范附小任教。1918年,与毛泽东萧瑜蔡和森等发起成立新民学会,曾任执行委员长。并于2年后,参加长沙共产主义小组、被湖南省教委派为省通俗教育馆馆长,主办《湖南通俗报》。

1921年7月,与毛泽东作為長沙代表参加在上海召開的中国共产党第一次全国代表大会,时年45岁。1921年8月,与毛泽东创办湖南自修大学。第一次国共合作时期,任国民党湖南省党部执行委员和监察委员、湖南省法院陪审员、惩治土豪劣绅特别法庭成员、《湖南民报》馆馆长等职。1927年5月,长沙“马日事变”后,赴上海转入地下工作,与谢觉哉徐特立等创办中共印刷机构“聚成印刷公司”,任经理。1928年6月,赴苏联莫斯科,参加在那里举行的中國共產黨第六次全國代表大會。9月入莫斯科中山大学,与徐特立、吴玉章董必武林伯渠等编在特别班学习。1930年7月回上海,任共产国际救济总会和全国互济会主要负责人。

1931年秋,何叔衡进入江西中央苏区,当选为中华苏维埃共和国中央执行委员会委员、临时中央工作检察人民委员、内务人民委员部代理部长、临时最高法庭主席、工农监察部部长等职。1934年中央红军主力突围长征后,留守赣闽根据地坚持游击斗争。1935年2月24日,何叔衡在福建长汀水口被国民党部队包围,于突围中牺牲[1]:16,终年59岁。

[编辑] 参考文献

  1. ^ 邓子恢. 邓子恢自述. 人民出版社. 2007年. ISBN 9787010058092 (简体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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