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萬亨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夏萬亨(?—1645年),元禮直隸蘇州府崑山縣[1]明朝南明政治人物。

生平[编辑]

夏萬亨是萬曆四十六年(1618年)應天鄉試舉人。選授直隸婺源縣教諭,遷河南西華縣知縣。當地有盜寇作亂,他準備充足嚴,三年後調往夏邑。當地地小無法用兵,有搶掠城下的賊人,他就獨自開門勸諭,不聽命的,就說:「寧願殺我,都不要殺我的百姓。」盜匪都互相覺得驚奇,稱夏萬亨為好官,不殺一人離開。永城的劉超反叛,丁啟睿領軍征討,屯兵數萬人而不缺少軍用,都是他的功勞[1]。崇禎末,累官江西按察使。

弘光帝繼位,夏萬亨奉命迎接鄒太后,陞任江西布政使,但有人說他升遷太快,因此改為南瑞道僉事。他最初到任時上交兵餉,得到十分之一的回佣,因此責問下屬;下屬說:「以往這些都是屬於僉事的。」他嚴肅地說:「侵吞軍用不是我的做法,尤其是現在這時間!」保寧王朱紹𬉺南昌避兵,他的舍人橫行不法,夏萬亨就抓住他施行笞刑,王府人員來勢洶洶,提著刀刃發難,地方人民十分憤怒,即將焚毀王府,夏萬亨就安撫平定他們。不久他晉任按察使,署任布政使南京失陷,奉母親到撫州門生家暫住[2]。當時南昌被金聲桓攻佔,其他府縣聞風潰散,他就進入建昌奉益王朱慈𤆃起兵,在山北告捷。保寧王朱紹𬉺懷有異心,兵敗時城池被包圍,夏萬亨力守而使清兵無法攻下,死傷多人。朱紹𬉺因此開門迎接清兵,朱慈𤆃逃走。七月時建昌城失陷,夏萬亨被擒,金聲桓考慮他有才能得民心,可以藉此招撫其他地方,說:「若你跟從我,可以獲得重用。」他寫下絕命詞明志,金聲桓就囚禁他到武昌,和王養正等人一同遇害。妻子顧氏、兒子夏日省的妻子陸氏、孫子夏祥生,孫女夏瑞姐、夏催姐都先後跳井而死;僕人俞忠夫婦、兒女四人,以及鄒顯、莊武、趙童、陳大郎,乳媼某,侍婢王氏、如億、金梅、來喜二十多人全部跳水而死死,只有夏日熙妻子張氏奉夏萬亨等人的遺骨依靠舊將郜國本,事情平定後才回家[3]

引用[编辑]

  1. ^ 1.0 1.1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夏萬亨,字元禮,崑山人。萬曆四十六年舉於鄉。授婺源教諭,遷西華知縣。河南兵起,萬亨修備甚嚴。居三載,調夏邑。地小不足以用武,有鈔掠城下者,單騎開門諭之,或不聽命,則日:「寧殺我,毋殺我百姓。」寇乃相驚異,稱為好官,不殺一人而去。永城劉超畔,丁歙睿率軍討之,屯聚者且數萬,軍需器械不缺於供,萬亨力也。
  2.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安宗立,奉命迎太后,擢江西布政使,言者以為驟,改南瑞僉事。初至,給兵餉,贏十之一,詰之吏,吏曰:「故事為公所得。」正色曰:「侵牟軍資,豈我所為,況今何時乎!」保寧王紹𬉺避兵南昌,其舍人恣橫無狀,執而笞之,一府洶洶,露刃作難,民憤怒,將焚王府,萬亨撫定之。尋晉按察使,署布政使。南京陷,奉母至撫州,屬於門生。
  3. ^ 錢海岳《南明史·卷三十五·列傳第十一》:時南昌已為金聲桓所據,列郡望風潰,萬亨乃入建昌,奉益王慈𤆃起兵,送捷畍山北。保寧王紹𬉺攜貳,兵敗,城受圍。萬亨城守,清日夜攻不下,死傷多。紹𬉺開門迎清兵,慈𤆃走。七月朔,城陷被執。聲桓以其能得民,將藉以撫徇諸郡,曰:「公從我,當大任。」萬亨賦絕命詞見志。聲桓械送武昌,與王養正等同遇害。妻顧,子日省妻陸,孫祥生,孫女瑞姐、催姐,皆先赴井死。僕俞忠夫婦、兒女四人,及鄒顯、莊武、趙童、陳大郎,乳媼某,婢王、如億、金梅、來喜,水死者二十餘人。日熙妻張奉萬亨等骨依故將郜國本,事定得歸。

參考文獻[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