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贝德卡尔
博希姆勞·安贝德卡尔(Bhimrao Ramji Ambedkar,भीमराव रामजी अंबेडकर),印度宪法之父,印度近代重振佛教的领袖。
安贝德卡尔出生時為印度教徒,早年赴美国学习,攻读法律,成为著名律师,并为印度独立和解放事业作出巨大贡献。建国后,安贝德卡尔负责起草了印度的一部宪法。由于他的博学及其对国家作出的贡献,被普遍尊称为"爸爸先生"(Babasaheb)。
但由于他的种姓出身为贱民,所以他并不为印度精英阶层所接受,而且在种姓问题上与甘地起冲突。最终,他宣布不再信奉印度教,转而信奉佛教,并建立第一所专供贱民学习的学校。
信奉佛教之二十二願 [编辑]
3 我不相信高利、象鼻神和其他印度教神祇,我不崇拜他們;
4 我不相信上帝的轉世;
5 我永不相信佛陀是威世怒的轉世,我認為這是瘋狂的說教和錯誤的宣傳;
6 我不做使拉沓Śrāddha(祭拜祖先儀式),也不行賓丹pind-dan (印度供品);
7 我不做違背佛教原則之事;
8 我不許可儀式由婆羅門主持;
9 我相信人人平等;
10 我盡力建立平等;
11 我遵循佛的八聖道;
12 我遵循佛講的十種波羅蜜;
13 我慈悲所有的眾生,我保護他們;
14 我不偷盜;
15 我不妄語;
16 我不犯婬罪;
17 我戒除酒、毒品等有害物;
18 我竭力踐履八聖道,在日常生活中行慈悲;
19 我放棄不利人類並阻礙人類前進的印度教,因為它建立在不平等之上,我接受佛教作為宗教;
20 我堅信佛法是惟一宗教;
21 我認為我獲得了重生;
22 我莊嚴宣誓從現在起我按照佛法的教導生活。
著述與演講 [编辑]
馬哈拉施特拉邦教育部出版了安貝卡博士的著述與演講:
第一卷 印度等級制度及11篇雜文;
第二卷 安貝卡博士在孟買立法院西蒙委員會及圓桌會議上,1927-1939;
第三卷 印度教哲學;印度與共產主義的先決條件;革命與反革命;佛陀或者卡爾·馬克思;
第四卷 印度教之謎;
第五卷 關於不可碰觸階層及不可碰觸性;
第六卷 英制印度省份金融的變遷;
第七卷 誰是首陀羅?不可碰觸者(賤民);
第八卷 巴基斯坦或者印度的分離;
第九卷 國會黨與甘地對不可碰觸者的所作所為;甘地先生與不可碰觸者的解放;
第十卷 安貝卡博士作為總督行政委員會委員,1942-1946;
第十一卷 佛陀與佛法;
第十二卷 未曾發表的著述;古代印度的貿易;有關法律備註;等待簽證;各種備註,等;
第十三卷 安貝卡博士作為印度憲法的主要起草人;
第十四卷 (兩部份)安貝卡博士作為自由印度的第一任司法部長及印度議會的反對者(1947-1956);
第十六卷 巴利語語法;
第十七卷 (三部份)安貝卡博士及其平等革命;
第十八卷 (三部份)用馬哈提文撰寫的著述與演講;
第十九卷 用馬哈提文撰寫的著述與演講;
第二十卷 用馬哈提文撰寫的著述與演講;
第二十一卷 安貝卡博士的相冊與信件。
榮譽 [编辑]
1990年被追授予印度最高榮譽---國寶勳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