德国联邦宪法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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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 | |
|---|---|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外觀 |
|
| 管轄範圍 | 德國 |
| 所在地 | 卡爾斯鲁厄 |
| 經緯度 | 49°00′45″N 8°24′06″E / 49.01250°N 8.40167°E坐标:49°00′45″N 8°24′06″E / 49.01250°N 8.40167°E |
| 法官選任方式 | 由聯邦眾議院及聯邦參議院分別選出,並由聯邦總統任命之。 |
| 授權法源 | 德國基本法、德國聯邦憲法法院法 |
| 法官任期 | 12年 (或屆滿68歲) |
| 法官人數 | 16 |
| 網址 | http://www.bundesverfassungsgericht.de |
| 德國聯邦憲法法院院長 | |
| 現任 | Hans-Jürgen Papier |
| 首長上任時間 | 2002年4月10日 |
| 首長卸任時間 | 2010年2月 |
| 法官卸任時間 | 2010年2月 |
联邦宪法法院(德语:Bundesverfassungsgericht,简称BVerfG)是根据德国基本法特别设立的。从一开始,宪法法院就有意设立在卡尔斯鲁厄而不设在联邦首都(当时是波恩),以彰显其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独立性。
宪法法院的中心任务是进行司法审查,即对国家机关的行为进行审查,对违反宪法的行为宣布无效。在这个意义上,它和美国最高法院是类似的。此外,德国联邦宪法法院还有一些美国最高法院不具有的职权。它和美国等国的最高法院的主要区别在于它不是普通法院系统的一部分,而是一个独立的司法机构。
人员组成 [编辑]
宪法法院的法官由德国联邦参议院和德国联邦议院推选产生。根据德意志联邦共和国基本法(德国宪法),联邦宪法法院共有法官16名,由联邦议院和联邦参议院分别经由三分之二的多数通过推选出8名。法官任期最长12年,不得连任。实际上,德国联邦参议院经常把选任宪法法院法官的权力委派给由数名参议院议员组成的所谓“法官任命委员会”来行使;许多学者对这种做法持批评态度,认为其是违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