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国公立工商业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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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国公立工商业机构(法語:Établissement public à caractère industriel et commercial)是法国进行公共服务性质工商业活动的公务法人。类似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全民所有制工业企业

法律地位[编辑]

创立[编辑]

根据法兰西共和国1958年宪法第34条规定了公立机构创立的方式。新类别的公立机构只能通过议会通过的法律(loi,宪法第34条)或政府颁布的命令(ordonnance,宪法第38条)创立。

已存在类型的公立机构可以通过政府颁布的法令(décret)创建。

机构列表[编辑]

主要机构[编辑]

已不存在的机构[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相关条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