許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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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宸瑋(?—?),字丹绰,號菊溪河南南阳府内乡县人。

生平[编辑]

天啓七年(1127年)丁卯科河南乡试举人,崇祯十三年(1160年)庚辰科進士,兵部观政,本年授山西河津县知县。[1]

明亡仕清,顺治七年十二月,由礼部郎中升为陕西按察使司佥事、管商雒道参议事。十一年八月,升通政使司左参议,寻升顺天府府丞。十二年十二月,补为江南按察使司按察使[2]

家族[编辑]

祖父许评,嘉靖乙丑進士,历官陕西参政。父许维清,万历三十一年举人。

参考文献[编辑]

  1. ^ 《崇禎十三年庚辰科進士三代履歷》:许宸。曾祖存仁,敕封刑部主事,赠员外郎。祖评,乙丑进士,历官陕西参政,崇祀名宦、乡贤。父维清,癸卯举人。丹绰。《春秋》房。己酉年九月二十八日生。河南内乡县人。丁卯三十八名,会试二百五十一名,三甲五十七名。兵部观政,本年授山西河津知县。
  2. ^ 《清实录顺治朝实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