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祥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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阮祥雲(Nguyễn Tường Vân, 1980年8月17日—2005年12月2日),澳洲籍越南裔青年,他涉嫌偷運毒品進入新加坡而於2005年底被判處死刑。
阮祥雲與一名雙生兄弟生於泰國一個難民營,對有關生父的事一直未知,直至2001年由美國前往澳洲之後。母親在阮祥雲出生後不久便移民往澳洲,1987年與一名越南裔澳洲人結婚,阮時常指其繼父經常打他們。在完成中小學教育後,阮原擬入讀Deakin大學,後因經濟問題而輟學,並從事銷售。其弟因犯事面臨指控,阮便打算運毒還債。
在2002年12月,阮祥雲擬從柬埔寨前往墨爾本,在經新加坡樟宜機場轉機時,他被當地警方從身上搜到396克毒品海洛英,而被關押在樟宜監獄。根據新加坡的法例,任何攜帶超過15克毒品的人士,一經定罪將會被判處絞刑,他所帶的份量足以令26人被判死。由於他是澳洲公民,澳洲政府也對有國民在海外被捕及面臨死刑表示關注,總理霍華德多次向新加坡政府求情,要求引渡阮祥雲回國受審,而包括國際特赦組織等多個團體也呼籲新加坡有關當局,儘快釋放阮祥雲,但新加坡方面最終拒絕澳洲政府的要求,堅決如期執行死刑。這宗案件也觸發了澳、新兩國之間的外交矛盾。
這是澳洲在12年以來,有國民在外國被判處死刑,澳洲斥新加坡政府的做法是「野蠻」的,並告誡國民要遠離毒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