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級專員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跳转至: 导航搜索

高級專員 (英语High Commissioner)為英聯邦成員國家之間交換的最高外交使節。葡萄牙高級專員 (葡萄牙語Alto Comissário)則是高級行政官員。

高級專員的官署是高級專員公署(英语High Commission葡萄牙語Alto Comissariado)。

目录

外交官 [编辑]

英聯邦 [编辑]

坦尚尼亞派駐倫敦的高級專員公署

高級專員 (High Commissioner)是英聯邦成員國之間交換的最高外交使節。高級專員最早是大英帝國時代帝國和各殖民地或自治領之間的聯絡官,有些還兼任行政長官。後來隨著這些領土紛紛獨立成爲英聯邦成員國,有必要在成員國之間互派外交使節。一般國家之間的最高外交使節是代表國家主權的大使,由本國元首派出,由對方元首接納。但是獨立伊始的英聯邦成員國都共戴同一君主(英國君主),因此邏輯上英國君主不能接納自己派給自己的大使,所以英聯邦國家之間沿用了高級專員作爲最高外交使節。現在一部分英聯邦成員國的元首並不是英國女王伊麗莎白二世,但所有英聯邦國家之間仍舊維持高級專員制度。

作爲外交使節的高級專員性質上和大使不同,他代表的是本國政府而不是元首或國家——例如英國派駐其他國家的大使頭銜為“不列顛國王(女王)陛下特命全权大使”,而派駐英聯邦國家的高級專員頭銜則是“國王(女王)陛下聯合王國政府高級專員”。除少數共和制英聯邦國家外,高級專員多數不会携带國書,但可能攜帶由本國首相(總理)發出、致對方首相(總理)的簡單介紹書。但實際上高級專員的職責和待遇都和大使無異,只在一些國家在儀式上有特殊待遇——例如駐英國的高級專員首次覲見女王時乘坐女王派出的四駒馬車入宮,而大使遞交國書時只可乘坐二駒馬車;此外在慶典儀式上女王先接見高級專員再接見各國大使。

各國對除派駐首都的高級專員之外的相當於領事的官員命名各不相同:有稱專員(commissioner)、助理高級專員(deputy high commissioner)或領事(consul)的。例如香港被併入中華人民共和國前,各英聯邦國家駐港領事官員即稱爲“專員”。(英國作爲宗主國派駐的是作爲殖民地聯絡官的高級專員。)

依照慣例,當一個英聯邦成員國、自治領或英國殖民地退出英聯邦或併入非英聯邦國家時,英聯邦國家派駐的高級專員(專員)會轉爲大使(領事),例如津巴布韋退出英聯邦時即宣佈其駐英聯邦國家高級專員全部轉爲大使;香港被併入中華人民共和國時,英聯邦國家駐港專員即轉爲總領事。反之亦然:莫桑比克加入英聯邦時,其駐各英聯邦國家大使即轉爲高級專員。

作爲英聯邦國家互駐使節的例子包括:現代所有英聯邦國家之間的使節,例如南非共和國馬來西亞高級專員公署。

作爲英國和殖民地或自治領之間的聯絡官的例子包括:英國在1997年7月1日前在香港派駐的高級專員。主權移交后由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駐香港特別行政區特派員公署代替。

行政官員 [编辑]

英帝國 [编辑]

英帝國時代帝國和各殖民地或自治領之間的聯絡官稱爲高級專員,在較小的殖民地高級專員可能會兼任督撫。在20世紀后半葉,高級專員幾乎完全轉變成了上述的外交使節職位。

英帝國在20世紀極少數直接作爲行政官員設立的高級專員公署包括1948年初,英廷計劃重整對東非眾殖民地的管治架構,設立東非高級專員公署 (East Africa High Commission)。

葡萄牙 [编辑]

葡萄牙部長議會下設移民與多元文化對話高級專員 (葡萄牙語Alto Comissário para a Imigração e Diálogo Intercultural),主管移民及少數民族的融入政策及民族、文化和宗教的交流。[1]

葡萄牙衛生部下設衛生高級專員(葡萄牙語Alto Comissário da Saúde),專責國家衛生計劃的計劃協調工作,並主管衛生部對外交流事務。[2]

葡萄牙殖民地臨時政府 [编辑]

葡葡牙海外殖民末期,莫三比克安哥拉爭取獨立。而獨立前籌建的臨時政府,首長稱高級專員,權力相當於獨立前的殖民地總督 (葡萄牙語Governador Geral)。

葡屬澳門 [编辑]

澳葡政府1992年3月15日成立反貪污暨反行政違法性高級專員公署 (Alto Comissariado Contra a Corrup o e a Iltegalidade Administrativa, ACCCIA),首任專員為薛克法官。

1999年12月20日澳門回歸中華人民共和國之後,按《基本法》規定成立廉政的部門,成立澳門廉政公署,即取代了葡屬澳門的反貪公署的職責。

聯合國 [编辑]

聯合國難民事務高級專員公署 (Office of the UN High Commissioner for Refugees,UNHCR),成立於1951年[3]

其他用法 [编辑]

在台灣,高級專員 (高專)另指一般公民營機構內的高階非主管職員。

注釋 [编辑]

  1. ^ Sobre o ACIDI - Alta Comissária para a Imigração e Diálogo Intercultural
  2. ^ Portal da Saúde - Administração Directa do Estado
  3. ^ 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

参考資料 [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