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朝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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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朝洋
陈技士朝洋因公殉职纪念碑
出生(1924-06-20)1924年6月20日
日治台湾新竹州桃园郡龟山庄
逝世1988年8月8日(1988岁—08—08)(64岁)
 中华民国台湾省宜兰县苏澳镇新城溪铁道桥
国籍 大日本帝国(1924年-1945年)
 中华民国(1945年-1988年)

陈朝洋(1924年6月20日—1988年8月8日),台湾桃园县龟山乡人、宜兰县政府建设局水利课技工,在苏澳镇新城溪殉职,于当地立碑纪念。

资历[编辑]

记载有生年日的碑文。

陈朝洋生于桃园龟山,1941年担任台北州测工、佣员,1945年转任台北县政府雇员、办事员,1950年宜兰县政府成立,调任县府建设局水利课办事员,1954年升技佐,1974年再升技工[1]。其长官水利课长翁燧林回忆,陈技士是不可多得的优秀公务员,每天早上七时多就戴着斗笠、提着水壶和便当出门监工,中午坐在树下吃便当,从不接受厂商招待,每逢台风豪雨更主动前往灾区抢修[2]

一次,时任县长的陈定南下乡会勘,当座车通过坍塌的农路,路人怕烂泥溅脏衣服而避之,这时一名戴斗笠的人士赶紧抱起一块大石块填进凹陷坑洞,让座车通过。陈县长好奇之下,问随行人员哪工人是谁,随行答称是“县政府水利课技士”,便对技士留下深刻印象。[2]

殉职[编辑]

1987年琳恩台风,陈朝洋发起民工及调用机具在壮围乡兰阳溪堤防抢险,有效防止灾害扩大,令灾民感激[2]。1988年,台湾省政府办理河川管理配合防洪设备考核时,陈朝洋获评优等成绩,由水利局长洪炳麟颁“水利之光”奖[1]。陈朝洋却因忙于工作,还请翁课长代为领奖,当晚课长特地把奖座送到他家[2]

颁奖第二天,8月8日早上,陈朝洋与课长挥别后,便前往新城溪铁路桥头拍摄堤防完工照片[2]。9点30分,在拍照的陈朝洋受临近工厂噪音影响,未查察一列从弯道驶来的自强号列车,闪避不及,当场身亡[1][3]。县政府中正堂的告别式上,陈定南流下眼泪,特颁新台币五十万元殉职抚恤金[2]

1991年8月8日早上9点,陈朝洋纪念碑于苏澳镇台二线龙德大桥北端揭幕[3]。当天游锡堃以县长身份亲率农业局长许南山、民政局长薛清煇、计划室主任陈木水等一级主管、职员二十余人前往,宜兰农田水利会会长吕天降、水利局第一工程处长陈秉崑、县议员李坤山和地方人士数十人应邀观礼,遗属有十七位参加[1]

1998年,“忠烈祠入祀办法”修法,殉职警察、义警、民防人员、消防人员、义消或其他依法令从事公务者,有冒险犯难执行职务或其他忠烈事迹,都得入祀忠烈祠[4]。在翁燧林提议下,县政府呈报内政部,2002年3月29日,陈朝洋入祀宜兰忠烈祠[2]

参考[编辑]

  1. ^ 1.0 1.1 1.2 1.3 陳朝洋紀念碑落成 縣長揭幕 讚揚陳技士代表品質、效率、操守. 中国时报. 1991-08-09 (中文(台湾)). 
  2. ^ 2.0 2.1 2.2 2.3 2.4 2.5 2.6 戴永华. 十四年前因拍攝堤防工程照片 遭鐵路列車衝撞殉職 陳朝洋 破例入祀員山忠烈祠. 联合报. 2002-03-29 (中文(台湾)). 
  3. ^ 3.0 3.1 陳朝洋紀念碑 八日揭幕. 中国时报. 1991-08-04 (中文(台湾)). 
  4. ^ 吴淑君、廖雅欣. 忠烈祠、忠靈祠春季祭典 場面莊嚴肅穆 縣內第一位 殉職公務員 鄭力維 入祀忠烈祠. 联合报. 2001-03-30 (中文(台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