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翰·罗 (经济学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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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翰·罗
出生(1671-04-21)1671年4月21日
苏格兰爱丁堡
逝世1729年3月21日(1729岁—03—21)(57岁)
意大利威尼斯
职业经济学家银行家,金融家,书籍作者。

签名

约翰·罗John Law,法国人通常读作Jean Lass,1671年4月21日—1729年3月21日)是一位苏格兰经济学家。他认为货币纯属交换媒介而不能构成财富本身,国家的财富取决于贸易。因为他认为纸币是货币种类中能够提供极大的便利,而且有助国家改善贸易逆差的状况[1]路易十四去世后,罗被任命为法国的财政大臣。

1716年,约翰·罗在法国成立了通用银行,尽管这是一间私人银行,但其发行资本之中约四分之三由法国政府发行的票据组成,所以这间银行实际上充当当时法国的首间中央银行。约翰·罗任职财政大臣时期推行的一系列经济金融政策导致后来的密西西比泡沫事件使法国经济全面崩溃。

约翰·罗是有名的赌徒,他日后的伯乐奥尔良公爵便是在赌桌上认识的[2]。他最知名是透过心算或然率胜出扑克。他也是一些经济思想的创建者,例如“价值的稀少理论”和“真实票据学说”。

生平[编辑]

Money and Trade Considered: With a Proposal for Supplying the Nation with Money, 1934

约翰·罗出身于一个来自苏格兰法夫的银行家兼金匠家族,他的父亲曾购买一幅位于福斯湾克拉蒙德的田产(现今的劳里斯顿城堡),所以这支家族后来被称为劳里斯顿的罗氏。罗在十四岁的时候参与家族生意,并学习银行业务直至他父亲于1688年逝世。罗后来忽略了家族生意,并且染上挥霍无度的不良风气和赌博的恶习,这造成他在财务上很大的损失,因此他离开家乡前往伦敦游历。

1694年4月9日,约翰·罗和一名叫爱德华·威尔逊的人进行了一场决斗,事情缘于威尔逊曾经挑战罗对一位名叫伊丽莎白·维利尔斯英语Elizabeth Villiers的女子的恋爱追求(38岁的伊丽莎白·维利尔斯之前长期是英王威廉三世情妇,并且位居皇室的女官)。决斗的结果是罗杀死了威尔逊,罗因而触犯了谋杀罪且被判处死刑。罗稍后被改判缴交罚金了事,因为法庭认为威尔逊的死亡只能算作误杀。威尔逊的兄弟不服上诉,法庭决定先扣押约翰·罗,但是罗却潜逃到阿姆斯特丹[3]

罗呼吁成立国有银行以作创造和增加信贷工具及发行用土地作储备抵押的纸币。约翰·罗的思想第一次出现曙光是在他返回苏格兰参与关于《1707年联合法案》辩论的时候。他出版了一篇文章,标题为《论货币和贸易——兼向国家供应货币的建议》(1705)[4]。罗对于在苏格兰建立国有银行的建议最终被否决,于是他转移到海外追求其金融思想的实现[5]。他花费十年时间在之间从事金融投机交易。法国经济的问题令到约翰·罗得到将理想付诸实行的宝贵机会。

他认为必须废止垄断私人农业税,他希望建立一间银行和国有企业分别作国家金融和商业的用途,最终消除所有私人金融垄断收入,从而建立一个由国家运作的巨大金融和贸易体,当中所获得的盈利用于支付国债。官方邀请包括塞缪尔·伯纳德在内的金融家研究约翰·罗的建议,然而罗的希望又一次落空,他的建议在1715年10月24日被否决[6]

路易十四过去发动的战争严重耗损法国的经济和金融,贵金属的短缺造成流通的硬币同时出现短缺的情况,间接制约铸币的工作。正是在这种背景之下,当时担任摄政的奥尔良公爵坚决支持约翰·罗,任命他为财政大臣。

作为法国经济的首长,约翰·罗创制很多有益于法国的改革(部分政策持续生效,某些则在实行不久便废除)。他试图打破大型土地拥有者的垄断,使农民受益;他废止当时法国存在的道路和运河通行费征收制度;他鼓励建设新道路、建立新工业(甚至输入工匠,但大多数提供低息贷款以资创业),还有复兴海外贸易,在他的政策推行之后,工业果然在两年内增加60%。法国从事出口的运输船只也由16艘增至300艘[7]

1720年通用银行发行的纸币

自从法国参与毁灭性的西班牙王位继承战争,不仅令到法国经济停滞,而且给法国政府带来沉重的债务。约翰·罗倡议以纸币取代黄金向外贷款,透过投资工业刺激经济,并且利用国有的新企业发行股份向国债持有人把原有国债转换成股份[8],于是法国庞大的国债便得以舒缓。虽然约翰·罗及他的金融计划到最后始终失败,但是他的思想远远超越他所处的年代,并且“掌握了很多属于现代货币理论一部分的关键概念”[9]

密西西比泡沫[编辑]

当时讽刺约翰·罗金融计划的一幅政治漫画Het Groote Tafereel der Dwaasheid(1720);英文译文如下:Law loquitur. The wind is my treasure, cushion, and foundation. Master of the wind, I am master of life, and my wind monopoly becomes straightway the object of idolatry. Less rapidly turn the sails of the windmill on my head than the price of shares in my foolish enterprises."

约翰·罗在史上为人所熟知的就是他成为“密西西比泡沫”的“建筑师”。约翰·罗试图把很多以开发一些海外地区的贸易公司合为一体,主力拓展开发北美洲路易斯安那地区的业务——也就是密西西比公司(被合并的公司包括非洲公司、土耳其公司和东印度公司[10]),密西西比公司从法国政府里获得了单独开发北美洲和贸易的垄断特权。

约翰·罗运用财技,他的如意算盘是:想购买股票的人必须首先购买公债,然后用公债来购买股票。这样政府就通过出卖公债而得到货币,密西西比公司获得了公债,公司把这些公债全部销毁,免除政府的偿付责任,政府在未来25年每年向密西西比公司支付4%利息[2]。透过以公债买新股的办法,一度使这些如同废纸的公债券价格回升至票面值[11]。后来密西西比公司更要求认购新股者以旧股换取新股,出于人们预期股价不断上涨,他们也乐意以旧换新的认购办法。1718年,约翰·罗得到印钞特权,通用银行改为皇家银行,他预知密西西比公司的股价不可能长期攀升,所以他大量发行钞票,并以高价向民众回购股份[12]。约翰·罗的钞票之所以那么受欢迎,其中一个原因是法国政府接纳以这种钞票缴交租税[13]。法国由于纸币泛滥造成物价飞涨,约翰·罗担心他无法以贵金属偿付大量钞票的面值,他发出公告禁止人民私藏并斌鼓励人民把金银送出国外,但法国的金融市场已经完全失控,人们宁愿向通用银行换回贵金属,约翰·罗只得宣布所有钞票面额折半[14]。相同地,当人们无法再承接更高的价格就是泡沫爆破之时,更让约翰·罗祸不单行的是从北美洲传来关于开发失败的不利消息,密西西比公司的股票和皇家银行的钞票挂钩,因此公司承受巨大的财政压力,公司股价短期内变得一文不值[15],不单是因为民众对公司的盈利能力感到绝望,而且约翰·罗发行的钞票也成了废纸,稍后连皇家银行也被逼关门大吉。约翰·罗失去所有,他被解除银行政府所有职务,他唯有慌忙逃离法国[15]

晚年[编辑]

约翰·罗起初选择逃亡布鲁塞尔,他陷入穷困的境地。然后,他花了数年到过罗马哥本哈根威尼斯进行赌博,但他的过去的运气已到了尽头。奥尔良公爵本打算重新起用约翰·罗,但公爵在1723年突然逝世,于是约翰·罗卷土重来的决议也就不了了之[16]。约翰·罗收到公爵逝世的消息之后,他意识到他永不可能再返回法国。1719年,约翰·罗收到来自英国的宽恕,英国允许他返回伦敦。他在伦敦居住了四年后去了威尼斯,他患上了肺炎。1729年,约翰·罗在贫病交加之下结束了传奇的一生。

亚当·斯密评价约翰·罗的计划时这样说:

这个不平凡的计划是以下列两个原则为基础的:国家的富裕在于贸易;货币的价值可由人们的同意加以决定。按照这两个原则,他认为如果能够把货币的概念和结合在一起,他能够很容易促进国家的富裕,而且能够使政府实现货币所能产生的任何成就。罗氏的计划绝不是卑鄙龌龊的计划,他的确相信他的计划,他自己受自己的骗[16]

趣闻[编辑]

密西西比泡沫时期,法国人陷入投资狂热之中,以下是一些当时跟约翰·罗有关的轶事。

  • 一个投资者的仆人按主人的吩咐以8000法郎卖出250股股票,股价已经涨至10000法郎,仆人从中中饱私囊成为了富人[17]
  • 有一位有身份地位的贵妇,为求得到密西西比公司的配股,她不惜每天坐在马车上等候约翰·罗的马车经过。当约翰·罗的马车经过之时,贵妇吩咐马车夫制造“交通意外”,她借机娇呼救命博取约翰·罗下车询问,然后贵妇趁机施展浑身解数,直到约翰·罗答应配股给她方才罢休[18]
  • 约翰·罗家成为新股申请处,由于太多投资者拥挤,以至经常有人被挤死[17]
  • 有些人甚至在他家附近租房子,准备长期申请新股。约翰·罗家所在的甘康普瓦大街法语Rue Quincampoix的房租因此上涨了100多倍[19]
  • 一群失业的驼背人将自己出租,让人们以他们的驼背作写字台,填写新股申请书[19]
  • 法国政府受惠于约翰·罗的金融计划,减少了25亿利弗尔的国债[20]
  • 约翰·罗从法国逃亡的时候,身上只有800利弗尔和皇家银行发行的贬值钞票[20]

关于约翰·罗的书籍[编辑]

  • John Law: Economic Theorist and Policy-Maker by Antoin E. Murphy(Oxford University Press, 1997)
  • Millionaire: The Philanderer, Gambler, and Duelist Who Invented Modern Finance by Janet Gleeson (2000).(ISBN 0-684-87295-1
  • The Poker Face of Wall Street by Aaron Brown(John Wiley & Sons, 2006)
  • John Law - The History of an Honest Adventurer by H. Montgomery Hyde(W. H. Allen, 1969)
  • John Law, the father of paper money by Robert Minton(Association Press, 1975)
  • Crime, Cash, Credit and Chaos by Colin McCall(Solcol, 2007)
  • Extraordinary Popular Delusions and the Madness of Crowds by Charles Mackay

关于约翰·罗的电影[编辑]

  • John Law and the Mississippi Bubble(1978)——一套由Richard Condie制作的风趣幽默短动画。

参见[编辑]

参考文献[编辑]

  1. ^ 亚当·斯密. 《亞當·斯密關於法律、警察、歲入及軍備的演講》. : 第221–222页. 
  2. ^ 2.0 2.1 彼得·马丁,布鲁诺·霍纳格. 《資本戰爭》. : 第52页. 
  3. ^ Mackay, Charles. 1.3. Memoirs of Extraordinary Popular Delusions and the Madness of Crowds. London: Office of the National Illustrated Library. 1848 [2010-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0-07-24). 
  4. ^ Buchan, James. Frozen Desire: An inquiry into the meaning of money. Picador. 1997: 136. ISBN 0330355279. 
  5. ^ Collier's Encyclopedia(Book 14): "Law, John", page 384. P.F. Collier Inc, 1978.
  6. ^ Buchan, James. Frozen Desire: An inquiry into the meaning of money. Picador. 1997: 141. ISBN 0330355279. 
  7. ^ Will and Ariel Durant, The Age of Voltaire, Simon & Schuster (1965), page 13
  8. ^ John Law by Antoin E Murphy, Oxford U. Press, 1997, page 105. [2010-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2). 
  9. ^ (原文:captured many key conceptual points which are very much a part of modern monetary theorizing)John Law by Antoin E Murphy, Oxford U. Press, 1997, page 1. [2010-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7-03-02). 
  10. ^ 亚当·斯密. 《亞當·斯密關於法律、警察、歲入及軍備的演講》. : 第224页. 
  11. ^ 亚当·斯密. 《亞當·斯密關於法律、警察、歲入及軍備的演講》. : 第225页. 
  12. ^ 亚当·斯密. 《亞當·斯密關於法律、警察、歲入及軍備的演講》. : 第226页. 
  13. ^ 亚当·斯密. 《亞當·斯密關於法律、警察、歲入及軍備的演講》. : 第223页. 
  14. ^ 亚当·斯密. 《亞當·斯密關於法律、警察、歲入及軍備的演講》. : 第227页. 
  15. ^ 15.0 15.1 存档副本. [2010-07-24]. (原始内容存档于2009-12-11). 
  16. ^ 16.0 16.1 亚当·斯密. 《亞當·斯密關於法律、警察、歲入及軍備的演講》. : 第228页. 
  17. ^ 17.0 17.1 彼得·马丁,布鲁诺·霍纳格. 《資本戰爭》. : 第54页. 
  18. ^ 彼得·马丁,布鲁诺·霍纳格. 《資本戰爭》. : 第55页. 
  19. ^ 19.0 19.1 彼得·马丁,布鲁诺·霍纳格. 《資本戰爭》. : 第57页. 
  20. ^ 20.0 20.1 彼得·马丁,布鲁诺·霍纳格. 《資本戰爭》. : 第59页. 

参考书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