忠誠的反對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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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政府的議會制度中,「忠誠的反對派」是立法機構中的反對黨。「忠誠」一詞表明,雖然非執政黨可能反對現任內閣的行動,但仍然忠於政府權力的來源。英國審判異議的構想促使了該概念的出現。

概念[編輯]

此短語源自1826年約翰·霍布豪斯英語John Hobhouse, 1st Baron Broughton英國議會的一次辯論中使用的「陛下的忠誠反對派」(英語:His Majesty's Loyal Opposition)一詞。[1][2]目的在於說明,國家立法機構中的議員可能會反對現任政府的政策,包括選舉產生的立法院中擁有最多席位的政黨的議員,同時保持對國家更高權威和民主運作的更大框架的尊重。因此,這一概念允許對一個正常運作的民主制度提出必要的異議,而不必擔心被指控犯有叛國罪。

作為加拿大眾議院忠誠反對派的前領導人葉禮庭在2012年斯坦福大學的一次演講中說:「反對派履行對民主本身至關重要的對抗性功能……政府無權質疑那些反對他們的人的忠誠。敵人仍然是同一個國家的公民,同一個君主的共同臣民,同一法律的僕人。」[3]

英聯邦[編輯]

忠誠反對派的概念存在於英聯邦的各個領域,在其中被正式稱為「陛下的忠誠反對派」,亦被非正式地稱為「官方反對派」。由於最大反對黨的領導人通常擁有第二多的議會席位,被指定為國王陛下(或女王陛下)的忠誠反對派的領袖。[4]這一傳統最早出現於最古老的聯合王國——18世紀的英聯邦。

忠誠的反對派負責審查政府的立法和政策,並非參與不同團體支持下的政府候選人之間的競爭。國王擁有的主權劃分也更為具體。此外,對這一概念的引入可以改良聯邦僵硬的議會制度:議員可以把對王國的忠誠和對執政者的反對分開,不必擔心會被視為反叛,而不是如以前只有一個「國王的政黨」。

忠誠的議會反對派的概念也通過殖民統治被根植於其他國家,英國議會結構影響了這些國家的政府。 因此,在英聯邦的某些地區,甚至在總理的頭銜之前就有「陛下忠誠的反對派」一詞。 此外,在加拿大澳大利亞等聯邦制國家,國王陛下的忠誠反對派也與其他議會相同,受僱於省或州立法機關。

另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Schmitz, Gerald, The Opposition in a Parliamentary System, Ottawa: Queen's Printer for Canada, December 1988 [28 October 20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5-03-21) 
  2. ^ Durkin, Mary; Gay, Oonagh, Her Majesty’s Opposition (PDF), Westminster: Queen's Printer: 2, 8 February 2006 [28 October 2009], SN/PC/3910,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7 March 2009) 
  3. ^ Ignatieff, Michael, Ibbitson, John , 編, Michael Ignatieff's timely warning on the politics of fascism, The Globe and Mail, 201230 October 2012 [30 October 2012],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0-10-09) 
  4. ^ Durkin 2005,第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