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人 (官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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古時朝廷設名為行人的官職,專司外交事務,是秦滅六國前的官職。行,指外交使節的行為舉止。行人之名始見於《周禮》。

歷代行人之設[編輯]

行人制度,起源甚早,舜時有「納言」,夏時有「遒人」,[1]周時則有大、小行人之官。周代大行人:「掌大賓之禮及大客之儀,以親諸侯,春朝諸侯而圖天下之事,秋覲以比邦國之功,夏宗以陳天下之謨,冬遇以協諸侯之慮。時會以發四方之禁,殷同以施天下之政;時聘以結諸侯之好,殷覜以除邦國之慝;間問以諭諸侯之志,歸脤以交諸侯之福,賀慶以贊諸侯之喜,致禬以補諸侯之災。」;小行人:「掌邦國賓客之禮籍,以待四方之使者。令諸侯春入貢,秋獻功;王親受之,各以其國之籍禮之。凡諸侯入王,則逆勞於畿。及郊勞、視館、將幣,為承而擯。凡四方之使者,大客則擯,小客則受其幣而聽其辭。」關於《詩經》的集結,又有「行人采詩」之說。[2]漢代行人為大鴻臚屬官,漢武帝時改稱大行令。自三國元代,皆無行人之職。[3]

明代行人「職專捧節奉使之事。凡頒行詔赦,冊封宗室,撫諭諸蕃,徵聘賢才,與夫賞賜、慰問、賑濟、軍旅、祭祀,咸敘差焉」。[4]明代行人之職先於其官署行人司而設,如洪武二年(1369年)奉明太祖之命以即位詔書告諭日本楊載,其身份即為行人。[5]。但當時行人只是禮部屬下的臨時奉使人員,且無品級。行人司正式設立於洪武十三年(1380年), 屬官有行人,正九品;左、右行人,從九品。不久改行人為司正,左、右行人為司副,更設行人345人。洪武二十七年(1394年)升行人司為七品衙門,因所任行人多孝廉出身,奉使往往難稱朝廷旨意,遂定設行人司官40員,司正一人,正七品,左、右司副各一人,從七品,行人37人,正八品,皆以進士為之,非奉旨不得擅遣,行人之職始重。建文中,一度罷行人司,而以行人隸鴻臚寺永樂時恢復舊制。嘉靖中,存三十七員。萬曆九年(1582年),裁行人5人,剩32人。[6]

參考文獻[編輯]

  1. ^ 左傳·襄公十四年》杜預註:「遒人,行人之官也。木鐸,木舌金鈴。徇於路,求歌謠之言 。」
  2. ^ 漢代劉歆《與揚雄書》言:「詔問:三代周秦軒車使者、逌(遒)人使者,以歲八月巡路,求代語、童謠、歌戲。」班固漢書·藝文志》亦云:「古有采詩之官,王者所以觀風俗,知得失,自考正也。」又《食貨志》云:「孟春之月,群居者將散,行人振木鐸,徇於路以采詩;獻之大師,比其音律,以聞於天子。故曰:王者不窺牖戶而知天下。」
  3. ^ 李雲泉著.朝貢制度史論:中國古代對外關係體制研究.新華出版社,2004年09月第1版.
  4. ^ 《明史》卷74。<職官三>,第1809--1810頁
  5. ^ 嚴從簡:《殊域周咨錄》卷2,<日本國>,中華書局1993年版,第5l頁
  6. ^ 《明會典》卷117,<行人司>;《明史》卷74,『職官三)。

延伸閱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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