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

座標1°16′26″N 103°48′10″E / 1.273752°N 103.802639°E / 1.273752; 103.802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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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加坡政府機構
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
Energy Market Authority
法定機構概要
成立時間2001年4月1日
前身機構公用事業局英語Public Utilities Board (Singapore)(電力和燃氣供應事務)
機構類型政府機構新加坡政府法定機構
機構駐地 新加坡女皇鎮亞歷山大路991G號#01-29 & #02-29
機構首長主席:林承毅(Richard Lim Cherng Yih)
CEO:施振嚴(Ngiam Shih Chun)
上級法定機構貿易和工業部
網站www.ema.gov.sg

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英語:Energy Market Authorit縮寫EMA) ,成立於2001年4月,是隸屬於新加坡貿易和工業部政府法定機構。能源市場管理局作為新加坡電力天然氣市場的監管機構,其職能是負責推動新加坡能源市場有效競爭,保障新加坡能源供應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可持續發展性。[1]

沿革[編輯]

能源市場管理局是根據新加坡上世紀九十年逐步開始的電力改革的市場要求所設立的職能機構,以代替放鬆管制英語Deregulation之前公用事業局英語Public Utilities Board (Singapore)對電力行業的監管職能。其發展歷程如下[2]

  • 2001年4月,能源市場管理局成立,其作用是在保證解除管制後的電力與天然氣市場安全穩定運行,以及保證電力系統的安全性。發電公司從新加坡電力公司獨立出來參與市場競爭。
  • 2001年7月,大於2MW的電力負荷可以自主選擇電力零售商,這些負荷被稱為可競爭用戶(contestable customers)。
  • 2003年1月,新加坡國家電力市場(The National Electricity Market of Singapore,縮寫為NEMS)投入運行,最開始開放市場的是發電
  • 2004年1月,推出差價合約(Vesting contract),以約束在市場佔主導地位參與者的市場勢力英語market power
  • 2006年2月,佔新加坡總電力需求5%的大型消費用戶包括商業及工業用戶有選擇權可向一系列零售商購買電力。
  • 2008年11月,主辦第一屆新加坡國際能源周(Singapore International Energy Week,縮寫為SIEW)。
  • 2011年10月,被委派設計、建立並運營位於烏敏島清潔能源可再生能源微電網英語microgrid測試平台。
  • 2012年3月,由行業領導的能源行業人力資源工作組成立,以確定及建議建立新加坡能源行業人力資源的策略。

職能[編輯]

自2009年開始,能源市場管理局的工作範圍擴大,不單管理能源市場的法規及運作,亦肩負起行業發展及推廣的工作。為了打造一個可持續增長的先進能源環境,能源市場管理局的目標是透過多項計劃,包括鼓勵及促進電力及管道燃氣工業更大競爭、強化新加坡成為燃氣/液化天然氣的貿易樞紐、支持各種精明運用能源的倡議,和透過每年的「新加坡國際能源周」促成能刺激思維的對話,為新加坡發展出一個具活力的能源行業。

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在新加坡主要扮演三方面的角色:[1]

  • 新加坡電網調度部門(Power System Operator, PSO);
  • 新加坡能源市場監管部門;
  • 新加坡能源市場各個參與方的協調員,負責行業發展及推廣。

能源市場管理局持有新加坡電力市場運營方——能源市場管理公司(EMC)的51%股權,其餘49%股權由新西蘭能源管理公司M-co持有。

參見[編輯]

參考文獻[編輯]

  1. ^ 1.0 1.1 新加坡能源市場管理局网站 - Our Roles. [2016-11-05].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01-15). 
  2. ^ Milestones. Energy Market Authority. 2015年 [2016年11月9日]. (原始內容存檔於2021年2月14日) (英語). 

外部連結[編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