憲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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憲德滿語ᡥᡳᠶᠠᠨ᠋ᡩᡝ᠋穆麟德轉寫hiyande,?—1740年),蒙古正白旗,西魯特氏,尚書明安達禮之孫。清朝政治人物、清朝工部尚書

康熙五十七年(1718年)由蔭生理藩院主事,再遷刑部郎中。雍正四年(1726年)擔任湖北按察使,因不徇情面,將虧空庫項之原布政使張聖弼下獄,升為湖北巡撫。次年調任四川巡撫。疏請並督理清丈四川土地,厘定科則,二年後結束。以丈增地畝分招外省入川民人耕種。多次請更定四川州縣疆界,將天全土司改土歸流,設州,並升雅州為雅州府,政績顯著。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庚申,接替慶復,擔任清朝工部尚書,後改刑部尚書兼議政大臣,署正紅旗滿洲都統。由海壽接任工部尚書。乾隆五年卒。

延伸閱讀[編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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維基文庫中的相關文本:清史稿·卷294》,出自趙爾巽清史稿

參考[編輯]

官銜
前任:
慶復
清朝工部滿尚書
雍正十一年十二月庚申 - 雍正十二年七月丙戌
1734年1月17日 - 1734年8月11日
繼任:
海壽
前任:
海壽
清朝刑部滿尚書
雍正十二年七月丙戌 - 雍正十三年九月丁酉
1734年8月11日 - 1735年10月16日
繼任:
傅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