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井林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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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定古迹龙井林宅

龙井林家台湾清治时期台中龙井林姓地主、郊商家族。林家开台祖林良出身福建漳州府漳浦县乌石乡,约于雍正乾隆年间自唐山渡海移民台湾,落脚于中部地区的涂葛堀,从事港口雇佣。其子林三会转往三块厝发展,后因贩运米谷至汕头厦门福州等地而致富,开始兼营开垦,拓垦土地三十;然而后因泉漳械斗与土地流失而迁居今山脚里一带,并改向当地大租户施姓家族地立足。林三会过世时,林家仅有田产15甲,约120石租谷;此后林家迅速扩张田产,至1891年清治末期已有大小租谷4694石,其中以林文炳林永尚父子领导时期增长最为快速。[1][2]

至林永尚时期,除持续经营土地事业,更成立“金本发”、“林本荣”等商号分别经营杂货与米谷、鸦片生意。1891年,成立“金顶发”商号经营蔗廍,并由其金本发商号经销。[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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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资料[编辑]

  1. ^ 1.0 1.1 刘素芬. 十九世紀龍井林家的土地經營 (PDF). 《台湾史研究》. 中央研究院台湾史研究所. 1995年12月.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9-29). 
  2. ^ 许雪姬. 龍井林家的歷史 (PDF).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专刊. 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 1995年12月. (原始内容存档 (PDF)于2020-08-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