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纶 (弘治丙辰进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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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纶

大明江西布政使司左参政
籍贯 陕西西安府咸宁县
陕西庆阳卫军籍
字号 字演之
出生 成化元年(1465年)十月二十二日
逝世 正德十六年(1521年)
配偶 娶杨氏
出身
  • 弘治九年丙辰科同进士出身

王纶(1465年—1521年),字演之陕西庆阳卫军籍,西安府咸宁县人,明朝政治人物,弘治丙辰进士,正德间官至江西参政。参与宁王之乱被诛。

生平[编辑]

陕西乡试第六十一名举人,弘治九年(1496年)丙辰科三甲第一百九十三名进士[1][2]。他经常同王守仁一起就思想、哲学上的有关问题研究、辩论,因此名气很大,重于当世,有南王、北王之称。官兵部主事,十八年(1505年)七月奉命往军前协同纪功,赞画都御史史琳军务。因阿附刘大夏触忤刘瑾,正德二年(1507年)正月贬顺德府推官,并勒令致仕。

正德六年(1511年)正月起复原职,三月升四川按察司佥事,八年二月升副使,累官江西左参政。朱宸濠叛,王纶降,授兵部尚书,参赞军务。兵败以大逆被判处凌迟[3][4][5]

静海县庆阳王纶撰正德二年碑碣石《西峰寺重修记》原在元蒙口村,后存县胜利公园。碑载(摘录,下同):“由瀛州东北百八十里许,有邑名静海,屹然当南北之冲也。邑城西南地方三十里有元蒙口,旧有古刹西峰寺在焉,寺之建既兴寻复废。入国朝来,其废如故,茅茨得以蔓兴,土荆又得以滋其旁,僧迹亦少矣,顾其遗址,依然犹存。仗锡来典是教日:“兴遗而举废,吾侪之分也。”“乃募遐迩善款……爰市美材,召匠卜日以兴造,其功囗就大佛殿而化往矣,和疏请上赐额西峰寺。云弘治年间,主持僧人道教绪和尚修置香花佛像,而寺之森然。罗汉、观音、地藏一堂,建若伽蓝、祖师二殿。正德二载重建金刚殿。”

家族[编辑]

曾祖父王敬;祖父王忠;父亲王福,曾任知县(河内尹)。母魏氏;继母任氏。慈侍下。兄奉化县县丞王经。[6]

参考文献[编辑]

  1. ^ (明)张朝瑞. 《皇明贡举考》卷五. 《续修四库全书》史部第828册. 
  2. ^ 鲁小俊,江俊伟著. 贡举志五种 上. 武汉:武汉大学出版社. 2009. ISBN 978-7-307-07043-1. 
  3. ^ 《明世宗肃皇帝实录卷之四》:正德十六年七月,初宸濠之变,江西左参政王纶、佥事潘鹏、师夔、广西参政季敩俱被执,寻皆降濠为之用事,纶伪授参赞军务,戎服祭江;鹏为濠诱降安庆;夔安抚九江;敩赍檄广东等处。镇守太监王宏、按察使杨璋甫至任,不及备俱被执。九江兵备副使曹雷拥兵坐视,九江知府汪颍弃城走。法司会议,当纶大逆,宜磔于市;鹏等论斩;宏等情可原,免死戍极边。 上从之。
  4. ^ 《江西通志》
  5. ^ 刑部问宁王案一卷
  6. ^ 龚延明主编. 天一阁藏明代科举录选刊 登科录 点校本. 宁波: 宁波出版社. 2016. ISBN 978-7-5526-2320-8. 《明代登科录汇编》之《弘治九年进士登科录》 

相关条目[编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