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再生能源比例標準

維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書

可再生能源比例標準(英語:RPS, 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也被稱為可再生能源配額制(在英國稱作可再生能源義務),是指給予電力公司的指標,要求他們所發的電力有一定比例來自於可再生能源。此一比例由政府確立,通常會逐年上升。這些能源可以來自風能太陽能生物質能或者地熱能等。在實行可再生能源比例標準的地方,使用綠色能源每向電網輸送1000千瓦·時的電力,就可以獲得一個單位的可再生能源證書。電力公司為了滿足政府規定的指標,就需要購買這些證書,直到他們攢齊足夠的證書向監察當局證明其滿足了指標。

因為引入了市場機制,可再生能源比例標準與上網電價補貼政策不同,並不能保證所有可再生能源都能獲取固定價格的政府補貼,而是依賴市場上「證書」的自由定價。可再生能源比例標準的支持者們認為,這種市場機制會帶來良性競爭,推進能源的效率,鼓勵創新,最終使得可再生能源的成本可以與傳統化石燃料相抗衡[1]。雖然,不同種類的綠色能源之間的競爭可能存在不均衡的現象,但它可以通過具體的比例和特定加乘的方法得以緩解。

可再生能源比例標準已經為許多國家所採納,包括英國、義大利、波蘭、瑞典、比利時[2]和智利。不過它最成功的地方,還是在美國。雖然當前還沒有聯邦一級的政策,但在美國50個州中已有30個確立了可再生能源比例標準[3]。這些政策與多個聯邦稅扣除項目一起有力地推動了美國綠色能源的應用[4]

電力同業公會則反對可再生能源比例標準,認為它將「導致用戶電價上漲,並引起各州之間的不平等[5]。」

參見[編輯]

參考材料[編輯]

  1. ^ awea.org >> Policy. [2011-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07-02-02). 
  2. ^ Race to the Top: The Expanding Role of U.S. State 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s (PDF). [2011-07-09].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1-09-06). 
  3. ^ Compare State Renewable Portfolio Standard Programs. [2011-07-09].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1-07-10). 
  4. ^ Wind Power: Barriers and Policy Solutions (PDF). [2011-07-09]. (原始內容 (PDF)存檔於2011-09-27). 
  5. ^ Oppose the Revised Udall 15% RPS Amendment (PDF). [2011-07-09]. (原始內容存檔 (PDF)於2008-09-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