瑟古德·馬紹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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瑟古德·馬紹爾
Thurgood Marshall
Thurgood Marshall, 1976.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任期
1967年10月2日[1]—1991年10月1日
提名林登·詹森
前任湯姆·C·克拉克
繼任克拉倫斯·托馬斯
第32任美國訟務次長
任期
1965年8月—1967年8月
總統林登·詹森
前任阿奇博德·考克斯英語Archibald Cox
繼任歐文·格里斯沃爾德英語Erwin N. Griswold
個人資料
出生(1908-07-02)1908年7月2日
 美國馬里蘭州巴爾的摩
逝世1993年1月24日(1993歲—01—24)(84歲)
 美國馬里蘭州貝塞斯達
配偶Vivian "Busters" Burey, Cecilia Suyat
母校林肯大學英語Lincoln University (Pennsylvania)BA
霍華德大學LLB
宗教信仰美國聖公會

瑟古德·馬紹爾(英語:Thurgood Marshall,1908年7月2日—1993年1月24日),美國民權律師和法學家,1967年至1991年間擔任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他是第一位擔任此職的非裔美國人

大法官[編輯]

在擔任大法官前,馬紹爾曾在布朗訴托彼卡教育局案中擔任原告律師,主張南方各州實施的種族隔離政策違反美國憲法第十四修正案,在最高法院獲得勝訴。布朗案因宣告種族隔離政策違憲而成為美國歷史上一個里程碑式的判決,美國前總統小布希稱其為「一個使美國永遠更好的判決」。

1965年,馬歇爾獲林登·約翰遜總統提名出任訟務次長

1967年,因湯姆·克拉克大法官退休,馬歇爾被約翰遜總統提名接替克拉克席位,約翰遜表示「這是一個正確的決定、在正確的時間、將最適合的人安排到最適合的地方。」在參議院以69比11票通過。

1991年,馬歇爾因病辭去大法官之職,而馬歇爾並不希望在共和黨總統老布希執政時辭職,囑咐法官助理如果仍是共和黨總統執政,即使他死了,也要將他撐起來,繼續投票。」[2]。布希總統後來提名保守派的克拉倫斯·托馬斯繼任馬歇爾席位。

參考[編輯]

  1. ^ Members of the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Supreme Court of the United States. [2010-04-26]. (原始內容存檔於2010-04-29). 
  2. ^ Lee Epstein, Jeffrey Allan Segal. Advice and consent: the politics of judicial appointments. Oxford University Press US. 2005 [2009-08-13]. ISBN 9780195300215. 

延伸閲讀[編輯]

外部連結[編輯]

司法職務
前任:
湯姆·C·克拉克
美國最高法院大法官
1967年8月30日-1991年10月1日
繼任:
克拉倫斯·托馬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