尼玛占堆

维基百科,自由的百科全书
尼玛占堆
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任期
2007年1月17日—2008年1月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任期
2003年1月—2007年1月
前任白钊
继任罗布顿珠
个人资料
性别
出生1945年10月
逝世2021年11月27日(2021歲—11—27)(76歲)
上海市
政党中国共产党
母校中共中央党校

尼玛占堆標準藏語ཉི་མ་དགྲ་འདུལ,1945年10月—2021年11月27日),男,藏族西藏昌都人,中华人民共和国政治人物,曾任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生平[编辑]

1958年5月参加工作,1976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先后在北京民族文化宫西藏公学,西藏自治区昌都看守所、昌都地区人保组、昌都地区中级人民法院,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工作。2007年1月17日补选为西藏自治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1]。2009年2月退休。2021年11月27日上午11时7分在上海逝世[2]

参考资料[编辑]

  1. ^ 土登才旺、尼玛占堆当选西藏人大常委副主任. 中国西藏新闻网. 2007-02-05 [2020-07-07]. (原始内容存档于2013-06-18). 
  2. ^ 尼玛占堆同志逝世. 西藏日报. 2021-12-03 [2022-09-23]. (原始内容存档于2022-09-23). 
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徽 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职务
前任:
白钊
西藏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
2003年1月-2007年1月
繼任:
罗布顿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