弘晳
弘晳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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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 | |
爵位 | 和碩理親王 |
籍貫 | 右翼近支鑲藍旗第二族 |
族裔 | 滿族 |
旗籍 | 滿洲鑲藍旗 |
府邸 | 理親王府(鄭家莊) |
世系 | 清聖祖系;允礽支系 |
出生 | 康熙三十三年甲戌七月初五日辰時 1694年8月25日 北京紫禁城 |
逝世 | 乾隆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卯時 1742年10月26日 (48歲) 北京 |
親屬 | 玄燁 (祖父) 仁孝皇后赫舍里氏 (祖母) 允礽 (父) 嫡福晉瓜爾佳氏 (嫡母)
永琛 (子) |
弘晳(1694年8月25日—1742年10月26日,康熙三十三年甲戌七月初五日辰時-乾隆七年九月二十八日卯時),滿洲鑲藍旗人,清聖祖康熙帝的嫡孫,理密親王允礽的第二子,生母為側福晉李佳氏。
生平
[编辑]弘晳出生於康熙三十三年七月二十五日(1694年8月25日),祖父為清聖祖康熙帝,父親為皇太子胤礽,弘晳自幼受祖父康熙帝賞識栽培養育宮中。胤礽後來被廢太子之位。雍正帝登基後,胤礽避諱改名允礽。
雍正元年(1723年),弘晳受封理郡王。雍正二年(1724年)允礽去世,追封理親王。
雍正八年(1730年)五月,由於弘晳受康熙帝鍾愛,雍正帝遵從遺命,弘晳進封為理親王,且世襲罔替。
雍正十一年(1733年)七月,弘晳的長女被雍正帝冊封為縣君[1]。
弘晳逆案
[编辑]乾隆四年(1739年),弘晳引咎至宗人府受審,並試圖駁斥將其入罪的指控和供述。之後,乾隆帝命宗人府革除弘晳的親王爵位。二十九日,宗人府奏曰:「理親王弘晳因罪革退,其王爵請令何人承襲」。乾隆帝命由弘晳的幼弟弘㬙遞降繼承允礽之位,封為理郡王。
不久又將時年四十六歲的弘晳改名為「四十六」(满语:ᠰᡟᡧᡳᠯᡳᠣ,穆麟德轉寫:syšilio)。
乾隆七年(1742年)九月二十八日卯時,弘晳卒,年四十九歲。
乾隆四十三年(1778年)正月,乾隆帝令在玉牒內恢復允禩、允禟、弘晳三人的原名,和三人的子孫一併收入皇室玉牒,恢復其宗室和原名,但三人的原王爵皆不恢復。[2]
封和碩理親王弘晳冊文
[编辑]奉天承運雍正皇帝制曰:寶玉攸頒,式衍銀潢之慶;介圭申鍚,宜昭金冊之榮。擴茂典以推恩,崇班特晉;篤宗支而展愛,顯秩加隆。誔賁新綸,聿彰成憲。咨爾弘晳,乃皇考聖祖仁皇帝之孫,朕之姪也,賦性樸實,持躬謹恪,礿膺爵命,循矩度而無愆;早列藩封,服訓言而自勵。克副優隆之德意,宜敷渙汗之恩施,爰沛寵光,用昭嘉獎。授以冊寶,封爾為和碩理親王,世襲罔替。於戲!敬修乃德,務樂善以希賢,淑慎爾儀,尚持盈而知戒。勗成今器,祇荷嶶章,期渥澤之欽承,迓鴻庥於有永。欽哉!
- 祖父:清聖祖康熙帝。
- 祖母:仁孝皇后赫舍里氏,康熙帝嫡皇后。
- 養祖母:榮妃馬佳氏。
- 父:廢太子理密親王允礽。
- 嫡母:瓜爾佳氏,允礽嫡福晉,正白旗汉军、都統三等伯石文炳之女(堂叔进士石文桂)。
- 生母:李佳氏,允礽側福晉,輕車都尉舒爾德庫之女。
兄弟
[编辑]- 弘晳排行第二,有一兄十弟:
- 妹:
妻室
[编辑]- 嫡妻:科爾沁部烏梁罕濟爾默氏,噶爾臧和其姑姑和碩端靜公主之女。
- 妾:兆氏,兆慶之女。
- 妾:強氏,強世卓之女。
- 妾:章氏,道員章萬鍾之女。
- 妾:袁氏,袁西保之女。
- 妾:張氏,張洪之女。
- 妾:王氏,王廷成之女。
子女
[编辑]- 長子:永琛(1712年-1766年),嫡母烏梁罕濟爾默氏出,官至二等侍衛。嫡妻納喇氏,護軍參領察達哈之女。
- 次子:永琳(1714年-1739年),嫡母烏梁罕濟爾默氏出,閑散。嫡妻扎魯特氏,驍騎校六十一之女。
- 三子:永玫(1714年-1788年),庶母兆氏出,閑散。嫡妻扎庫塔氏,尚書關紫之女。
- 四子:永珣(1714年-1756年),庶母強氏出,官至三等侍衛。嫡妻瑪喇氏,新藻之女;繼妻那察氏,主事瑪興阿之女。
- 五子:永瑾(1717年-1777年),庶母張氏出,閑散。嫡妻棟鄂氏,護軍參領巴克三之女。
- 六子,未命名(1718年-1719年),庶母強氏出,早卒。
- 七子:永珽(1719年-1751年),庶母張氏出,閑散。嫡妻錢佳氏,佐領特克山之女。
- 八子:永玿(1720年-1762年),庶母兆氏出,閑散。嫡妻顏扎氏,留保柱之女。
- 九子:永琚(1720年-1765年),庶母強氏出,閑散。嫡妻棟鄂氏,筆帖式富瑤之女。
- 十子:永琠(1721年-1772年),庶母強氏出,閑散。嫡妻章佳氏,一等侍衛西蘭泰之女。
- 十一子,未命名(1723年-1723年),庶母張氏出,早卒。
- 十二子:永瓘(1724年-1800年),庶母張氏出,閑散。嫡妻郭絡羅氏,典簿岱經之女。
- 十三子:永珮(1726年-1763年),庶母張氏出,閑散。嫡妻劉佳氏,員外郎蒼格之女。
- 十四子:永淮(1728年-1793年),庶母兆氏出,官至護軍參領。
- 十五子,未命名(1730年-1732年),庶母張氏出,早卒。
- 十六子,未命名(1730年-1732年),庶母袁氏出,早卒。
- 十七子:永積(1734年-1754年),庶母強氏出,閑散。嫡妻叩德氏,三等侍衛福良之女。
- 十八子,未命名(1739年-1742年),庶母張氏出,早卒。
- 長女縣君,庶母強氏出。雍正六年十二月嫁郭羅絡斯公策旺扎卜。
- 次女,庶母章氏。雍正十年十二月嫁奈曼台吉敦多布。
- 三女,庶母章氏出。
- 四女,庶母兆氏出。
- 十二女郡君,庶母強氏出。
- 十六女,庶母章氏出。
參考文獻
[编辑]- ^ 《世宗憲皇帝實錄》卷一百三十三,雍正十一年癸丑秋七月壬辰:「授理親王弘晳女為縣君。」
- ^ 《大清高宗纯皇帝实录》卷一千四十八 乾隆四十三年正月十三(甲戌)条."甲戌。上诣大高殿行礼,谕曰:“皇祖第八子允禩、第九子允禟、居心险诈,结党妄行,罪皆自取,皇考尚不忍重治其罪,仅令削除谱牒,更改其名,以示愧辱。就两人心术而论,其潜蓄觊觎窥窃之谋,诚所不免,及皇考绍登大宝,伊等怨尤诽谤,亦属情事所有。盖伊两人、未尝无隐然悖逆之心,特未有显然悖逆之迹,是以皇考虽明暴其罪状,犹为曲示矜全,圣心如日在天,固众所共仰也。迨皇考晚年,屡向朕谕及此事,辄愀然不乐,意颇悔之,若将留以有待者。朕即位之初,深有念于孔子三年无改之言,未敢遽易成案。今临御四十三年矣,近降旨复睿亲王封爵,及仍给还功绩诸王原封爵号,因念宗藩远派,既为核实酬庸,而近属本支,岂宜略而不办。此事重大,朕若不言,后 世子孙,亦无敢言者。所有允禩、允禟、二人,自不合还其原爵,仍当复其原名收入玉牒。两人子孙,亦当一并叙入,并着军机大臣、会同宗人府,查明应入支派,列谱呈览。朕此举、实仰体我皇考当日仁心,以申未竟之绪,谅皇祖、皇考、在天之灵,亦当愉慰也。又弘晳、在乾隆初年,曾获罪戾,经承办之庄亲王等,奏请削其原名,阅今亦三十余年矣。念其所犯,更非必不可原之罪,且其子姓现列宗图,何必独令其削名示贬。弘晳、亦着于玉牒内,复其原名,则皇祖一派天潢,牒图具列,益昭麟趾燕贻之盛。朕亦惟揆情度理,悉准以大公至正之心而已。将此通谕知之。"
- ^ 《愛新覺羅宗譜》甲冊,頁三四六至五三八。
弘晳 理密親王世系 清聖祖世系的分支 出生于:1694年8月25日逝世於:1742年10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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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室頭銜 | ||
前任: 父親理密親王允礽(追封) |
理親王 任職期間:1723年-1739年 |
繼任: 遞降為郡王 十弟理恪郡王弘㬙 |